這兩卷書是為駁斥諾窪天異端而寫的。此異端得名於迦太基教會的長老諾窪圖( Novatus )和在羅馬被分裂地祝聖為主教的諾窪天( Novatian ),並在很大程度上承襲了他們的思想。它源於教會中長期存在的一場爭論,即關於那些犯下嚴重罪行的人是否能恢復教會特權,以及他們悔改的可能性。
諾窪天派採取了最嚴厲的立場,他們相繼被許多公會議譴責。這些公會議堅持教會有權接納任何犯下任何罪行的人悔改,並針對不同情況規定了各種規則和懲罰。然而,此異端持續了一段時間,在五世紀逐漸衰弱,並作為一個具有獨特名稱的獨立團體逐漸消逝。「諾窪天主義在其所使用的檢驗標準、對完美純潔團契的追求、對聖經的古怪解釋以及許多其他特徵上,與許多現代宗派呈現出驚人的相似之處。」 [ 參見《基督徒傳記詞典》( Dict. Chr. Biog. )、布朗特( Blunt )的《宗派與異端》( Sects and heresies )、塞利耶( Ceillier )的《第二卷》 427 頁等。 ]
聖安波羅修在駁斥諾窪天派時,似乎心中有他們最近出版的某部作品,但該作品現已失傳。他開篇讚揚了溫柔,這是該宗派極度缺乏的品質;談到教會被賦予赦免最大罪惡的權柄,並指出神比嚴厲更傾向於憐憫,駁斥了諾窪天派基於某些聖經經文的論點。在第二卷中,聖安波羅修在強調仔細而迅速悔改的必要性以及認罪的必要性之後,駁斥了諾窪天派基於希伯來書六章 4-6 節的論點(他們從中推斷出不可能恢復),以及基於馬太福音十二章 31-32 節(我們的主關於褻瀆聖靈的言語)的論點。
至於這部論著的寫作日期,它必定早於詩篇三十七篇的闡釋,因為後者提到了它,但沒有其他確鑿的線索。本篤會的編輯們將其定於約公元 384 年,或許是正確的。
少數人,可能是基於教義上的原因,曾質疑這部論著的作者身份,但它被聖奧古斯丁引用過,而且從未有過真正的疑問。
兩卷論悔改。
引言
卷一
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