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導言
18 節「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所提出的論證,藉由解釋基督這些話語而駁斥。
聖上,我現在必須面對的異議,令我困惑不已,我的身心因想到竟然有人——或者說,不是人,而是徒具人形,內心卻充滿獸性愚昧的生物——在領受了主如此眾多且偉大的恩惠之後,竟能說萬善的源頭祂自己不是良善的,而感到虛弱。
他們說,經上寫著:「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我承認這段聖經——字面上沒有虛假;但願亞流派的解釋中也沒有虛假。文字符號是無辜的,應受責備的是它們被理解的意義 [1] 。我
承認這些話是我們主和救主的話——但讓我們思考祂是在何時、對誰、以何種理解說這些話的。
神的兒子當然是以人的身份說話,並且是對一位文士說話——就是對那位稱神的兒子為「良善的夫子」,卻不承認祂是神的人。基督進一步讓他明白他所不信的,目的是要他相信神的兒子,不是作為一位良善的夫子,而是作為良善的神。因為,無論何處提到「獨一的神」,神的兒子從未與那合一的豐滿分離,那麼,當說唯獨神是良善的時,獨生子怎能被排除在神性良善的豐滿之外呢?因此,亞流派要麼否認神的兒子是神,要麼承認神是良善的。
因此,我們的主以神所默示的理解說,不是「除了父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而是「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而「父」是那位生者的專有稱謂。但神的合一絕不排除三位格的神性,因此,受頌揚的是祂的本性。所以,良善是神的本性,而在神的本性中,又存在著神的兒子——因此,那被述詞表達的,不屬於單一的位格,而是屬於神性的【完整】合一 [2] 。
因此,主並沒有否認祂的良善——祂責備的是這類門徒。因為當文士說「良善的夫子」時,主回答說:「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這意思是說:「稱你所不信是神的那位為良善的,是不夠的。」我所尋求的門徒不是這樣的人——他們寧願考慮我的人性,把我當作一位良善的夫子,而不願仰望我的神性,相信我是良善的神。
「 Sensus in crimine 」( sensus in crimine ,意義在罪中)。「一段經文的意義」與其說是在經文本身,不如說是在我們的理解中。換句話說,「意義」之後的屬格是客觀的,而非所有格。 [2] 拉丁文:「 non quod singularitatis, sed quod unitatis est, prædicatur 」( non quod singularitatis, sed quod unitatis est, praedicatur ,所宣稱的不是單一性,而是合一性)。聖子「在神的本性中」,因為神的永恆父性意味著一位永恆的聖子——祂永恆的愛意味著那愛的永恆對象。
神的兒子的良善從祂的作為中得到證明,即祂在舊約下向以色列民,以及在新約下向基督徒所顯明的恩惠。相信祂的良善符合個人的利益,因為祂是人的主和審判者。父對子的見證。不少猶太人為子作見證;因此,亞流主義者顯然比猶太人更惡劣。新婦的話語,宣告基督同樣的良善。
然而,我不願神的兒子僅僅依賴祂本性的特權和祂威嚴的特殊權利。如果祂不配這個稱號,我們就不稱祂為良善;如果祂不藉著作為、藉著慈愛之舉來配得這個稱號,就讓祂放棄祂因本性而享有的權利,並接受我們的判斷。那位將要審判我們的,不屑於被帶到審判台前,好使祂「在祂的言語上顯為義,在祂受審判時顯為清白。」 [1]
那麼,那位向我顯明美善的,難道不善嗎?那位當六十萬猶太人逃避追兵時,突然分開紅海,使海水成為一道不間斷的水牆,環繞信徒,成為他們的屏障,卻又倒灌淹沒不信者,難道不善嗎? [2]
那位命令大海為逃亡者的腳變成堅實的地面,磐石為口渴者流出水來,難道不善嗎? [3] 好使真創造者的手工作為人所知,當液體變成固體,磐石湧出水流。為使我們承認這是基督的手工作為,使徒說:「那磐石就是基督。」 [4]
那位在曠野中用天上的糧食餵養無數的百姓,使他們免受飢荒侵襲,無需勞苦,享受安息,難道不善嗎?以至於四十年之久,他們的衣服沒有穿破,鞋子也沒有壞, [5] 這預表了將來的復活,向信徒表明,無論是偉大作為的榮耀,還是祂賜予我們的能力的華美,抑或人類生命的洪流,都不是徒然的。
那位將大地高舉至天堂,使眾星閃耀的隊伍在天空中如同鏡子般反射祂的榮耀,使使徒、殉道者和祭司的合唱團,像榮耀的星辰般閃耀,照亮全世界,難道不善嗎? [6]
因此,祂不僅是良善的,而且更是如此。祂是一位好牧人,不僅為祂自己,也為祂的羊群,「因為好牧人為羊捨命。」是的,祂捨棄自己的生命來高舉我們的生命——但祂是在祂神性的權能中捨棄並取回生命的:「我有權柄捨棄我的生命,也有權柄再取回。沒有人能奪去我的生命,是我自己捨棄的。」 [7]
你看見祂的良善,因為祂是自願捨棄的;你看見祂的權能,因為祂又取回了——當祂在福音中論及自己說:「如果我是良善的,為什麼你的眼睛是惡的呢?」 [8] 你還否認祂的良善嗎?忘恩負義的惡人,你做什麼?你否認祂的良善,而你的盼望就在祂的良善之中——如果你真的相信這點?你否認祂的良善,而祂已賜給我們「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的? [9]
相信祂是良善的,這符合我的利益,因為「投靠主是好的。」 [10] 承認祂是主,這符合我的利益,因為經上寫著:「你們要稱謝主,因祂本為善。」 [11]
尊崇我的審判者為良善的,這符合我的利益,因為主是以色列家的公義審判者。那麼,如果神的兒子是審判者,既然審判者是公義的神,而神的兒子是審判者,那麼,這位審判者和神的兒子就是公義的神。 [12]
但或許你不相信別人,也不相信子。那麼,請聽父說:「我的心從深處湧出美善的道。」 [13] 那麼,道是良善的——這道,經上寫著:「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14] 因此,如果道是良善的,而子是神的道,那麼,儘管亞流主義者不悅,神的兒子確實是神。現在至少讓他們感到羞愧吧。
猶太人曾說:「祂是良善的。」雖然有些人說:「祂不是」,但另一些人說:「祂是良善的」——而你們卻都否認祂的良善。
赦免一個人的罪是良善的;那位除去世人罪孽的,難道不善嗎?因為論到祂,曾說:「看哪,神的羔羊,看哪,除去世人罪孽的!」 [15]
但我們為何懷疑呢?教會歷代以來都相信祂的良善,並在以下話語中承認其信心:「願祂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 [16] 又說:「你的口如上好的酒。」 [17] 因此,祂以律法和恩典的乳房餵養我們,用天上的事安慰人們的憂傷,這都是出於祂的良善;難道我們還要否認祂的良善嗎?祂是良善的彰顯,在祂的位格中表達了永恆恩惠的樣式,正如我們上面所表明的,經上寫著祂是那恩惠無瑕的反映和對應。
詩篇五十一篇 4 節(公禱書)。 [2] 「向我顯明美善的。」——詩篇十三篇 6 節。關於紅海的經過,請參閱出埃及記十四章。 [3] 出埃及記十七章 6 節;民數記二十章 8 、 11 節。 [4] 哥林多前書十章 4 節。 [5] 出埃及記十六章 12 節及以下;申命記八章 3 、 4 節;二十九章 5 節;詩篇七十八篇 24 、 25 節;一百零五篇 40 節;約翰福音六章 31 節;哥林多前書十章 3 節。 [6] 參閱馬太福音十三章 43 節;但以理書十二章 3 節。這些天上合唱團的光輝是那位世界之光、真光(約翰福音一章 9 節;八章 12 節;十二章 46 節;啟示錄二十一章 23 節;二十二章 5 節)的反射。 [7] 約翰福音十章 11 、 17 、 18 節。 [8] 馬太福音二十章 15 節(聖經中的譯文略有不同)。 [9] 哥林多前書二章 9 節;以賽亞書六十四章 4 節。 [10] 詩篇一百一十八篇 8 節。 [11] 詩篇一百一十八篇 1 節;一百三十六篇 1 節;一百零六篇 1 節;一百零七篇 1 節。 [12] 聖安波羅修的推論似乎是:審判者是公義的神,神的兒子是審判者;因此,神的兒子是公義的神。 [13] 詩篇四十五篇 1 節。 [14] 約翰福音一章 1 節。 [15] 第 30 和 31 節的引用是指約翰福音七章 12 節和一章 29 節。 [16] 雅歌一章 1 節。 [17] 雅歌七章 9 節。
因神是獨一的,神的兒子是神,是良善且真實的。
然而,你們這些否認神的兒子之良善與真實神性的人,有何想法呢?儘管聖經寫著「除了獨一的神以外,沒有別的神」 [1] 。因為雖然有「所謂的神」,你們會將基督算在那些「被稱為神卻不是神」的當中嗎?要知道永恆是祂的本質,並且除了祂以外,沒有別的良善且真實的神,因為神在祂裡面 [2] ;同時,從父的本質來看,在祂之後沒有別的真神,因為神是獨一的,既不像撒伯流主義者那樣混淆父與子的位格,也不像亞流主義者那樣分離父與子。因為父與子,作為父與子,是不同的位格,但祂們的神性不容分割。
林前八 4 。 [2] 約十七 22-23 。
神的兒子之全能,由舊約與新約的權威所證實。
既然神的兒子是真實且良善的,祂當然是全能的神。對此還有任何疑問嗎?我們已經引用了經文:「萬軍之主是祂的名。」 [1] 因此,因為子是主,主是全能的,所以神的兒子是全能的。
但也請聽這樣一段經文,你無法對此產生任何疑問: [2] 聖經說:「看哪,祂駕雲降臨,眾目都要看見祂,連刺祂的人也要看見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祂哀哭。是的,阿們。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今在、昔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3] 我問,他們刺了誰?我們除了神的兒子,還盼望誰的降臨?因此,基督是全能的主,是神。
陛下,請聽另一段經文——請聽基督的聲音。「萬軍之主如此說:在祂榮耀之後, [4] 祂差遣我攻擊那擄掠你們的列國,因為摸你們的,就是摸祂眼中的瞳人。看哪,我必向那擄掠你們的伸出我的手,我必拯救你們,那擄掠你們的必成為被擄掠的,他們就知道是萬軍之主差遣了我。」顯然,說話的是萬軍之主,差遣的也是萬軍之主。因此,全能的權柄既屬於父,也屬於子;然而,只有一位全能的神,因為祂們的威嚴是一致的。
此外,為使陛下知道,基督在福音書中所說的,也在先知書中說過,祂藉著以賽亞的口說,彷彿預定福音:「我親自說話,我來了。」 [5] 也就是說,我在律法中說話,我在福音中顯現。
祂又在別處說:「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6] 祂說「一切」是什麼意思?顯然不是受造之物,因為所有這些都是由子所造,而是父所擁有的一切——也就是說,永恆、至高主權、神性,這些是祂從父所生而擁有的。因此,我們不能懷疑祂是全能的,祂擁有父所有的一切(因為經上寫著:「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卷一,第一章。 [2] 沒有疑問,因為 (1) 經文的意義清晰; (2) 它取自受默示的書卷。 [3] 啟示錄一章 8 節。 [4] 引文來自撒迦利亞書二章 8 節——「在祂榮耀之後」。拉丁文——「 Post honorem 」( post honorem ,在榮耀之後)。七十士譯本—— ὀπίσω δόξης ( opisō doxēs ,在榮耀之後)。武加大譯本——「 Post gloriam 」( post gloriam ,在榮耀之後)。欽定本——「在榮耀之後」。 [5] 以賽亞書五十二章 6 節。武加大譯本與聖安波羅修的譯文一致。欽定本譯為——「他們在那日必知道說話的是我:看哪,是我。」修訂標準本邊註——「我在這裡」。 [6] 約翰福音十六章 25 節。
駁斥針對基督全能性的某些聖經經文;作者亦特別致力於表明基督不時按照人性的情感說話。
儘管聖經論及神說:「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 [1] ,但我毫不懷疑神的兒子因此與祂分離,因為聖經稱神為「獨有權能的」,並非單指父神。父神自己也藉著先知論及基督宣告說:「我曾幫助那有能的」 [2] 。因此,獨有權能的並非單單是父神;神的兒子也是有權能的,因為在讚美父神時,兒子也一同受讚美。
誠然,讓某人指出神的兒子有何事不能做。當祂創造諸天時,誰是祂的幫助者?當祂奠定世界根基時,誰是祂的幫助者? [3] 祂在設立 [4] 天使和執政者 [5] 時無需幫助,難道在使人得自由時卻需要幫助嗎?
他們說:「聖經記載:『我父啊,若是可行,求祢將這杯撤去。』 [6] 那麼,如果祂是全能的,祂怎會懷疑其可能性呢?」這意味著,因為我已證明祂是全能的,所以我已證明祂不可能懷疑可能性。
你說,這些話是基督說的。確實如此——然而,請思考祂說這些話的場合,以及祂是以何種身份說話。祂已取了人的本質 [7] ,並隨之承擔了人的情感。再者,你在上面引用的經文中發現:「祂又往前走了些,俯伏在地,禱告說:父啊,若是可行。」 [8] 因此,祂不是以神的身分,而是以人的身分說話,因為神豈會對任何事物的可能性或不可能性一無所知?或者,對神而言有任何事是不可能的嗎?聖經說:「對祢而言,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9] 。
然而,祂懷疑的是誰——祂自己,還是父神?當然是祂自己,祂說:「將這杯從我撤去」——祂像人一樣被懷疑所感動。先知認為神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先知不懷疑;你認為神的兒子會懷疑嗎?你要把神置於人之下嗎?什麼——神懷疑祂的父,並因死亡的念頭而懼怕!那麼,基督是懼怕的——懼怕,而彼得卻什麼都不怕。彼得說:
[10] 基督說:「我心裡憂愁。」 [11]
這兩段記載都是真實的,而且較小的人不懼怕,而較大的人卻承受這種感覺,這同樣是自然的,因為前者對死亡的權能一無所知,而後者,作為居住在身體裡的神,卻顯露出肉體的軟弱,好讓那些否認道成肉身奧秘之人的邪惡無可推諉。因此,祂如此說話,然而摩尼教徒不相信 [12] ;瓦倫廷否認,馬吉安則認為祂是個幽靈。
但祂確實將自己降到與人同等的地位,正如祂在祂身體的真實性中所顯現的那樣,祂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 [13] 儘管事實上,基督特有的權能是意願父神所意願的,正如祂特有的權能是做父神所做的。
因此,讓我們在此結束你們慣常反對我們的異議,即主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又說:「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14]
提前五 15 。 [2] 詩八十九 20 。 [3] 約伯記三十八 4-6 ;以賽亞書四十 12-17 。 [4] 參見聖米迦勒與眾天使節的禱文。 [5] 歌羅西書一 15, 16 。 [6] 馬太福音二十六 39 等;馬可福音十四 35 等;路加福音二十二 41 等。 [7] 即人性。參見《亞他那修信經》第 31 條。 [8] 馬太福音二十六 39 ;馬可福音十四 35 。 [9] 約伯記二十二 17 。 [10] 約翰福音十三 37 。 [11] 約翰福音十二 27 。 [12] 這些及其他類似異端(他們忽略或誤解了許多清楚表明主耶穌人性完整和真實的聖經經文)的共同原則是,物質本質上是邪惡的。因此,摩尼教徒及其他人很容易羞於將真實、有形、可見的身體歸於基督。關於摩尼教的教義,請參見第一卷第 57 條的註釋。瓦倫廷是一位諾斯底主義者,於公元 140 年至 160 年間在羅馬(他從亞歷山大來到羅馬)生活。馬吉安在伊勒烏特里烏斯(公元 177-190 年)擔任教皇期間成為異端領袖。關於瓦倫廷和馬吉安的教義,請參見羅伯遜的《教會歷史》第一卷第四章。 [13] 馬太福音二十六 39 。 [14] 約翰福音六 38 。
上文引用的聖經經文引發了一段離題的論述,其中透過將自由歸於聖靈,以及歸於聖子的地方,證明了我們主行動的自由。
現在,讓我們更充分地解釋為何我們的主說:「若是可能」,並以此作為一個休戰的理由,同時證明祂擁有自由意志。你們否認——你們在邪惡的道路上走得太遠了——神的兒子擁有自由意志。此外,你們習慣於貶低聖靈,儘管你們無法否認聖經上寫著:「聖靈隨己意吹。」 [1] 聖經說「隨己意」,而不是「奉命」。那麼,如果聖靈隨己意吹,難道聖子不能隨己意行事嗎?然而,正是這位神的兒子在祂的福音中說聖靈有能力隨己意吹。那麼,聖子是否承認聖靈更偉大,因為聖靈有能力做祂自己不被允許做的事?
使徒也說:「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2] 請注意,「隨己意」——也就是說,是根據自由意志的判斷,而不是出於被迫的順從。此外,聖靈所分賜的恩賜並非微不足道的恩賜,而是神慣常行的工作——醫治和行異能的恩賜。那麼,當聖靈隨己意分賜時,神的兒子卻不能隨己意釋放祂所願意釋放的人嗎?但請聽祂說話,當祂隨己意行事時:「我的神啊,我樂意遵行祢的旨意;」 [3] 又說:「我樂意獻上甘心祭。」 [4]
聖使徒後來知道耶穌有能力隨己意行事,因此,當他看見耶穌在海上行走時,便說:「主啊,若是祢,請吩咐我從水面上走到祢那裡去。」 [5] 彼得相信,如果基督吩咐,自然條件就能改變,水就能支撐人的腳步,不協調的事物也能歸於和諧一致。彼得求基督吩咐,而不是請求:基督沒有請求,而是吩咐,事情就成了——而亞流卻否認這一切!
究竟有什麼是父所願意的,而子不願意的,或者子所願意的,而父不願意的呢?「父叫人活著,是隨己意;」子叫人活著,也是隨己意,正如經上所記。 [6] 現在請告訴我,子叫誰活著,而父不願叫他活著呢?然而,既然子隨己意叫人活著,而父與子的行動是一致的,你們就看到,不僅子遵行父的旨意,父也遵行子的旨意。因為叫人活著,除了藉著基督的受難叫人活著,還能是什麼呢?但基督的受難是父的旨意。因此,子叫誰活著,祂是藉著父的旨意叫他活著;所以他們的旨意是一致的。
再者,父的旨意是什麼呢?不就是耶穌降世,潔淨我們的罪嗎?請聽那麻瘋病人的話:「主若肯,祢能叫我潔淨。」 [7] 基督回答說:「我肯。」隨即,健康這個結果就出現了。你們沒有看到子是祂自己意志的主宰嗎?基督的意志與父的意志是相同的。的確,既然祂說:「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8] 毫無疑問地,子擁有與父相同的意志。
約翰福音三章 8 節。希臘文中至少同一個詞,既表示「風」又表示「靈」——無形卻可感知且真實的空氣、風或氣息被視為聖靈的最佳象徵,聖靈的臨在只能透過其果效來認識和體會。 Spiritus ( spiritus ,靈)最初的意思是「氣息」。 [2]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11 節。 [3] 詩篇四十篇 10 節。 [4] 詩篇五十四篇 8 節。 [5] 馬太福音十四章 28 節。 [6] 約翰福音五章 21 節。 [7] 馬太福音八章 2 節。 [8] 約翰福音十六章 15 節。
再次著手解決所提出的難題。基督真實地、實際地取了人的意志和情感,這是一切與祂神性不符之事的根源,因此必須歸因於祂同時是神又是人的事實。
因此,哪裡有工作的合一,哪裡就有意志的合一;因為在神那裡,祂的意志直接產生實際的果效。但神的意志是一回事,人的意志又是另一回事。再者,為了表明生命是人的意志的目標,因為我們懼怕死亡,而基督的受難則取決於神的意志,即祂要為我們受苦,主在彼得想要阻止祂受苦時說:「你體貼的不是神的事,乃是人的事。」 [1]
因此,祂取了我的意志,我的憂傷。我自信地稱之為憂傷,因為我傳揚祂的十字架。祂稱自己的意志為我的意志,因為祂作為人承擔了我的憂傷,作為人說話,因此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我的憂傷,以及祂承擔這憂傷時的沉重,都是我的,因為沒有人在臨死之際會歡欣鼓舞。祂與我一同受苦,為我受苦;祂為我憂傷,為我沉重。因此,祂代替我,在我裡面憂傷,祂自己本沒有理由憂傷。
主耶穌啊,傷祢的不是祢的傷口,而是我的傷口;不是祢的死,而是我們的軟弱,正如先知所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 [2]—— 主啊,我們以為祢受苦,其實祢不是為自己憂傷,而是為我憂傷。
祂為所有人憂傷,這有何稀奇呢?祂曾為一個人哭泣。祂在臨死之時為所有人沉重,這有何稀奇呢?祂在將要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時曾哭泣。那時,祂確實被一位慈愛姊妹的眼淚所感動,因為那些眼淚觸動了祂的人心——在這裡,祂藉著隱秘的憂傷成就了這事,正如祂的死終結了死亡,祂的鞭傷醫治了我們的傷痕,祂的憂傷也除去了我們的憂傷。 [3]
因此,祂作為人而疑惑;祂作為人而驚訝。驚訝的既不是祂的能力,也不是祂的神性,而是祂的靈魂;祂因取了人的軟弱而驚訝。既然祂取了靈魂,祂也就取了靈魂的情感 [4] ,因為神不可能因著祂是神而感到困擾或死亡。最後,祂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5] 因此,祂作為人說話,承擔著我的恐懼,因為當我們身處危險之中時,我們認為自己被神離棄了。因此,祂作為人而困擾,作為人而哭泣,作為人而被釘十字架。
因為使徒保羅也曾這樣說:「因為他們已經把基督的肉體釘在十字架上。」 [6] 使徒彼得又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 [7] 因此,受苦的是肉體;神性超乎死亡之上,安然無恙;祂的身體按照人性的法則屈服於受苦;那麼,如果靈魂不能死,神性又怎能死呢?我們的主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 [8] 那麼,如果靈魂不能被殺,神性又怎能被殺呢?
因此,當我們讀到榮耀的主被釘十字架時,不要以為祂是在祂的榮耀中被釘十字架。 [9] 這是因為祂既是神又是人,因著祂的神性是神,又因著取了肉身而成為人基督耶穌,所以榮耀的主被稱為被釘十字架;因為祂擁有兩種本性,即人的和神的,祂在祂的人性中忍受了受難,以便受苦的祂可以毫無區別地被稱為榮耀的主和人子,正如經上所記:「從天降下」 [10] 。
太十六 23 。 [2] 賽五十三 4 。 [3] 這是教父們一個非常美好的教義,即基督順服了我們生命的條件和經歷,以便恢復、聖化並賦予它們祂功德的功效。因此,托馬西尼( Thomassini )繼教父們之後,在他的《道成肉身論》中如此論述:「教父們一直小心翼翼地將(道成肉身的)神的道歸因於不僅是身體和靈魂這些物理部分,甚至是最小和最特殊的事物:憂傷、恐懼、眼淚;以及所有的情感:受孕、出生、嬰兒期;生命和成長的所有階段:飢餓、口渴、疲勞和悲傷,以便在罪惡潛入的每一個地方都能施加補救,並且,正如死亡敗壞了一切,生命的活水也能灑在一切之上。」拿先斯的貴格利( Gregory of Nazianzus )引人注目地指出(《講道》 37 ):「或許祂睡覺,是為了祝福睡眠:或許,祂又疲倦,是為了聖化疲倦:或許祂哭泣,是為了賦予眼淚尊嚴。」赫特( Hurter )在此處引用,他也引用了亞歷山大的居勒祿( Cyril of Alexandria )對約十二 27 的評論:「你會發現基督身上恰當地呈現了每一種人類經驗,肉體的情感被激發出來,不是像我們一樣讓它們佔上風,而是藉著住在肉身中的道的權能,它們被馴服並保持在界限之內,我們的本性被轉化為更好的狀態。」 [4] 亞里斯多德在《倫理學》第二章第四節(第五節)中列舉的那些。 [5] 詩二十二 1 ;太二十八 46 ;可十五 34 。 [6] 加五 24 。(安波羅修對這段經文有著奇特的運用。) [7] 彼前四 1 。 [8] 太十 28 。 [9] 林前二 8 。 [10] 約三 13 。
乃依據前述原則解釋。其他類似言論亦作如是觀。 我主就其神性而言,不能被稱為次於父。
因此,我主之疑惑、極度憂傷,以及從死裡復活,皆因其人性之故;因為那跌倒的,也必再起來。再者,祂說那些話,是因其人性之故,而我們的對手卻惡意地用來攻擊祂:「因為父比我大。」 [1]
但當我們在另一處讀到:「我從父出來,來到世上;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 [2] 祂如何去,若非藉著死亡?祂如何來,若非藉著復活?此外,祂又補充說,為要表明祂所說的是關於祂的升天:「所以我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就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相信。」 [3] 因為祂所說的是祂身體的受苦和復活,而藉著那復活,那些先前疑惑的人便被引導相信——因為,神,祂是永遠無處不在的,並非從一處到另一處移動。正如是人去了,也正是祂自己來了。再者,祂在另一處說:「起來,我們走吧。」 [4] 因此,祂的去與來,是祂與我們所共有的。
祂既是完全真實的神,又怎能是次一等的神呢?然而,就其人性而言,祂是次等的——你仍然驚訝,祂以人的身份說父比祂大,而祂也以人的身份稱自己為蟲,而非人,說:「但我是蟲,不是人;」 [5] 又說:「祂被牽到宰殺之地,像羊羔。」 [6]
若你因此而宣稱祂次於父,我無法否認;然而,用聖經的話來說,祂並非生來就次等,而是「被降卑」 [7] ,也就是被貶低。祂如何「被降卑」呢?豈不是「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 [8] 嗎?祂並非捨棄祂所是的,而是取了祂所不是的,因為「祂取了奴僕的形像」 [9] 。
再者,為使我們知道祂是藉著取了身體而「被降卑」的,大衛已表明他是在預言一個人,說:「人算甚麼,祢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祢竟眷顧他?祢使他比天使微小一點。」 [10] 使徒在解釋這同一段經文時說:「我們看見那為我們受死的耶穌,因受死的苦,就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叫祂因著神的恩典,為人人嘗了死味。」 [11]
因此,神的兒子不僅次於父,也次於天使。若你將此視為對祂的羞辱; [ 我問 ] 那麼,就其神性而言,子是否次於服事祂、事奉祂的天使呢?如此,你意圖貶低祂的尊榮,卻陷入了將天使的本性高舉於神的兒子之上的褻瀆。但「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12] 。再者,甚至在祂道成肉身之後,天使也服事祂,為要使你承認祂因其身體本性並未遭受任何威嚴的損失,因為神不能承受自身的任何損失 [13] ,而祂從童貞女所取的,既不增加也不減少祂的神聖能力。
因此,祂擁有神性與榮耀的豐盛 [14] ,就其神性而言,並非次等。大與小是屬於物質存在的區別;較大者是就其等級、特質,或至少是年齡而言。當我們論及神的事物時,這些詞語便失去了意義。通常,教導和啟發他人者被稱為較大者,但神的智慧並非藉由接受他人的教導而建立起來,因為祂自己奠定了一切教導的基礎。但使徒寫得多麼智慧:「叫祂因著神的恩典,為人人嘗了死味」——免得我們以為是神性,而非肉身,承受了那苦難!
因此,如果我們的對手無法證明 [ 父 ] 比 [ 子 ] 大,他們就不應歪曲言辭以散佈虛假報導,而應探究其意義。我問他們,就何事而言,他們認為父更大?如果是因為祂是父,那麼 [ 我回答 ] 這裡沒有年齡或時間的問題——父不是因白髮而顯著,子也不是因年輕而顯著——而父親較高的尊嚴正是建立在這些條件之上 [15] 。但「父」和「子」是稱謂,一個是生養者,一個是被生養者——這些稱謂似乎是連結而非分離;因為孝順並不會導致個人價值的損失,因為親屬關係將人連結在一起,而非撕裂他們。
那麼,如果他們不能以自然秩序作為任何質疑的依據,就讓他們現在相信 [ 聖經 ] 的見證吧。現在,傳福音者見證說,子並非因是子而次於 [ 父 ] ;不,他甚至宣稱,作為子,祂是平等的,說:「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不但是因為祂犯了安息日,而且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16]
這並非猶太人所說——而是傳福音者見證說,祂稱自己為神的兒子,就使自己與神平等,因為猶太人並非被呈現為說:「因此我們想要殺祂;」傳福音者,為自己說:「因此猶太人想要殺祂。」 [17] 再者,他已經發現了原因, [ 說 ] 猶太人之所以被激起殺害祂的慾望,是因為當祂作為神犯了安息日,並且聲稱神是祂自己的父時,祂不僅將打破安息日的權柄歸於自己,而且在談到祂的父時,也將屬於永恆平等的權利歸於自己。
神的兒子對這些猶太人所作的回答最為恰當,證明祂自己是神的兒子,與神平等。「父所做的事,」祂說,「子也照樣做。」 [18] 因此,子既被稱為,也被證明與父平等——一種真正的平等,既排除了神性的差異,也與子一同揭示了父,子與父是平等的;因為有差異就沒有平等,同樣,只有一個人格時也沒有平等,因為沒有人能獨自與自己平等。因此,傳福音者表明了為何基督稱自己為神的兒子是恰當的,也就是說,使自己與神平等。
因此,使徒遵循此啟示,說:「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19] 因為人所沒有的,他會試圖奪取。因此,與父的平等,作為神和主,祂在自己的本質中擁有,並非不義奪取的戰利品。因此使徒補充說:「祂取了奴僕的形像。」現在,奴僕顯然是平等的反義詞。因此,子在神的形像中是平等的,但在取了肉身並作為人受苦時是次等的。因為同一本性怎能既次等又平等呢?而且,如果 [ 子 ] 是次等的,祂又怎能像父所做的那樣,以同樣的方式做同樣的事呢?權能不同,又怎能有相同的作為呢?次等者怎能做出比大者更大的果效呢?本質不同,又怎能有作為的合一呢?
因此,承認基督就其神性而言,不能被稱為次於 [ 父 ] 。 [20] 基督對亞伯拉罕說:「我指著自己起誓。」 [21] 現在使徒表明,那指著自己起誓的,不能次於任何人。因此他說:「當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著起誓,就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多多賜福給你,大大增加你的後裔。』」 [22] 因此,基督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因此祂指著自己起誓。再者,使徒正確地補充說:「因為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因為人有比自己大的,但神沒有。
否則,如果我們的對手將這段經文理解為指父,那麼其餘的記載就不符合了。因為父沒有向亞伯拉罕顯現,亞伯拉罕也沒有洗神父的腳,而是洗了那將來之人的形像的腳。 [23] 再者,神的兒子說:「亞伯拉罕看見我的日子,就歡喜。」 [24] 因此,是祂指著自己起誓, [ 並且 ] 是亞伯拉罕所看見的。
祂既與父在神性上合一 [25] ,又怎會有比自己更大的呢?哪裡有合一,哪裡就沒有差異,而大與小之間則有區別。因此,我們面前聖經實例的教導,關於父與子,是父不更大,子也沒有任何比祂更高的,因為在父與子之間,神性沒有任何區別將他們分開,而只有一個威嚴。
約翰福音十四 28 。 [2] 約翰福音十六 28 。 [3] 約翰福音十四 20 。 [4] 約翰福音十四 31 。 [5] 詩篇廿二 6 。 [6] 以賽亞書五十三 7 。 [7] 希伯來書二 9 。 [8] 腓立比書二 6-7 。 [9] 腓立比書二 6-7 。 [10] 詩篇八 5-6 。 [11] 希伯來書二 9 。 [12] 馬太福音十 24 。 [13] 因為如果真是如此,神可能就不再是神了。 [14] 歌羅西書二 9 。 [15] 「在人之中,父親僅在年齡上優先於兒子,因為就本性而言,父親與兒子是平等的,而在其他方面,兒子甚至可能超越父親。但在位格永恆之處,年齡不會造成差異。然而,正如聖安波羅修敏銳地指出,『父』和『子』的稱謂確實表明了位格的區別以及這些位格之間的相互關係,但並非本性的多樣性——事實上,反而預設了本性的平等與合一。」—— Hurter 在此處的評論。 [16] 約翰福音五 10 。 [17] 同上。 [18] 約翰福音五 19 。 [19] 腓立比書二 6 。在此處和第 62 節,我根據 Lightfoot 對原文「 ἁρπαγμός 」的翻譯,將「 rapinam 」譯為「強奪」。 [20] 「顯然,神的兒子就其神性而言,並不次於父,因為在父與子之間,有著同一且相同的神性。然而,希臘教父們承認,父不僅在子的屬人本性方面比子大,而且在位格特質或某種『位格尊嚴』( ἀξωμα ὑποστατικόν )方面也比子大。」—— Hurter 在此處的評論。 Canon Mason 在其《福音的信仰》中指出,雖然說「神和祂的兒子」或「神的兒子」是完全正確的,但反過來說「神和祂的父」、「神的父」則不正確。然而,聖安波羅修說:「 Dubitat de Patre Deus 。」參見第 43 節。 [21] 創世記廿二 16 。 [22] 希伯來書六 13-14 。 [23] 約翰一書三 2-3 ;創世記十八 4 。 [24] 約翰福音八 56 。 [25] 約翰福音十 30 。
關於聖子受聖父差遣,至少在此方面次於聖父的異議,可藉由聖子亦受聖靈差遣,而聖靈卻不被視為大於聖子來回應。此外,聖靈也反過來受聖父差遣給聖子,以彰顯祂們行動上的合一。因此,我們有責任仔細區分哪些言論應歸於基督為神,哪些應歸於祂為人。
對於那普遍提出的異議,即基督因受差遣而次於聖父,我毫無畏懼。因為即使祂次於聖父,這也並未被證明; [1] 反之,祂享有同等尊榮的權利卻是真實被證明的。既然所有人都尊榮聖子如同尊榮聖父, [2] 那麼聖子絕不會因受差遣而次於聖父。
因此,不要只看人類語言的狹隘限制,而要看話語的明確意義,並相信已成就的事實。請思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以賽亞書中說過,祂是受聖靈差遣的。 [3] 難道聖子就因為受聖靈差遣而次於聖靈嗎?如此,你便有記載,聖子宣告祂是受聖父和祂的聖靈差遣的。「我從起初就是我,」祂說, [4] 「我永遠活著,我的手奠定了地的根基,我的右手使天穩固地立著;」 [5] 並且接著說:「我已說過,我也已呼召;我已帶來他,並使他的道路亨通。你們要靠近我,聽這些事:我從起初就沒有在隱密處說話。當它們被造時,我就在那裡:現在主和祂的靈差遣了我。」 [6] 在這裡,那創造天地的主親自說祂是受主和祂的聖靈差遣的。那麼,你們看,語言的貧乏並未減損祂使命的尊榮。因此,祂是受聖父差遣的;祂也是受聖靈差遣的。
為了讓你們明白,在威嚴上沒有任何分離的差異,聖子也反過來差遣聖靈,正如祂自己所說:「但當那保惠師來的時候,就是我從父那裡差遣給你們的真理的聖靈,祂是從父出來的。」 [7] 這同一位保惠師也將由聖父差遣,祂已經教導過,說:「但保惠師,就是聖靈,父要奉我的名差遣祂。」 [8] 看哪,祂們的合一,因為神聖父所差遣的,聖子也差遣;聖父所差遣的,聖靈也差遣。否則,如果亞流主義者不承認聖子受差遣,因為我們讀到聖子是聖父的右手,那麼他們自己將承認關於聖父的,卻否認關於聖子的,除非他們或許為自己發現另一位聖父或另一位聖子。
那麼,停止對詞語的無謂爭辯吧,因為神的國,正如經上所記,不在乎動聽的言語,而在乎明顯彰顯的能力。讓我們留意神性與肉身的區別。在兩者中,說話的都是同一位神的兒子,因為祂裡面同時存在兩種本性;然而,雖然說話的是同一個人,祂說話的方式卻不總是相同的。看哪,在祂身上,時而有
神的榮耀,時而有人性的情感。作為神,祂說神的事,因為祂是道;作為人,祂說人的事,因為祂以我的本性說話。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活糧。」 [9] 這糧就是祂的肉身,正如祂自己所說:「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身。」 [10]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祂,這就是聖父所分別為聖並差遣到這世上的祂。甚至經文本身也教導我們,需要分別為聖的不是神性,而是肉身,因為主自己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 [11] 為要使你承認祂既在肉身中為我們分別為聖,又藉著祂的神性使人分別為聖。
這就是聖父所差遣的同一位,但「生於婦人,且生在律法之下,」 [12] 正如使徒所說。這就是說:「主的靈在我身上;所以祂膏立我,差遣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13] 這就是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願意遵行祂的旨意,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還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14] 那麼,出於神的教訓是一回事;出於人的教訓是另一回事;所以當猶太人將祂視為人,質疑祂的教導時, [15] 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會明白書呢?」耶穌回答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因為祂在沒有文字優雅的情況下教導,似乎不是作為人教導,而是作為神教導,祂不是學來的,而是創造了祂的教訓。
因為祂已經找到並創造了所有教導的方式,正如我們上面所讀的,因為關於神的兒子,經上說:「這是我們的神,沒有人能與祂相比,祂已經找到了所有教導的方式。這些事以後,祂在地上顯現,並與人交談。」 [16] 那麼,祂作為神,怎能沒有自己的教訓呢——祂在地上顯現之前就已經找到了所有教導的方式?或者,祂怎會是次等的呢,經上說:「沒有人能與祂相比」?當然,祂是無可比擬的,沒有人能與祂相比——但祂不能被置於聖父之前。現在,如果人們認為這裡說的是聖父,他們就無法避免陷入撒伯流主義的褻瀆,將取了人性的事歸於聖父。
讓我們繼續看接下來的。「那憑著自己說話的,是求自己的榮耀。」 [17] 看哪,聖父與聖子在此清楚顯明的合一。 [18] 那說話的必然存在;然而祂所說的不能單單來自祂自己,因為在祂裡面,所有的一切都自然地源於聖父。
那麼,「求自己的榮耀」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那就是,不是聖父沒有份的榮耀——因為神的道確實是祂的榮耀。再者,我們的主說:「使他們看見我的榮耀。」 [19] 但道的榮耀也是聖父的榮耀,正如經上所記:「主耶穌基督在神聖父的榮耀裡。」 [20] 因此,就祂的神性而言,神的兒子擁有自己的榮耀,以至於聖父和聖子的榮耀是合一的:因此,祂在光輝上並不次等,因為榮耀是合一的,在神性上也不低於聖父,因為神性的一切豐盛都在基督裡。 [21]
那麼,你問,經上怎麼寫著:「父啊,時候到了;求祢榮耀祢的兒子?」 [22] 你說,說這些話的祂需要被榮耀。到目前為止,你還有眼睛看;但經文的其餘部分你沒有讀,因為它接著說:「使祢的兒子也榮耀祢。」聖父曾否需要任何事物,以至於祂要被聖子榮耀呢?
也就是說,聖子受差遣的事實,並不意味著祂在性情上是次等的。 [2] 約翰福音五章 23 節。 [3] 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1 節。「既然聖經經常以明確的詞語教導聖子與聖父的平等,並且聖子的實際作為也同樣證明了這一點,那麼就不允許僅憑一句話來質疑這個真理,因為我們在談論神時,由於人類語言的限制,不得不使用這樣的詞語。因為在談論神和神的事物時,我們使用的術語是我們在處理受造本性時所使用的,因此這些術語傳達了只存在於這些本性中的不完美概念。」—— Hurter 在此處的評論。 [4] 以賽亞書四十八章 12 節。 [5] 以賽亞書四十七章 13 節。「我的手也奠定了地的根基,我的右手鋪張了諸天。」—— A.V. [6] 以賽亞書四十八章 15 、 16 節。 [7] 約翰福音十五章 26 節。 [8] 約翰福音十四章 26 節。 [9] 約翰福音六章 51 節。 [10] 約翰福音七章 52 節。 [11] 約翰福音十七章 19 節。 [12] 加拉太書四章 4 節。 [13] 路加福音四章 18 節;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1 節。 [14] 約翰福音七章 16 節。 [15] 「將祂視為人。」原文為「 secundum hominem 」( secundum hominem ,按照人的方式或樣式)。如果猶太人接受耶穌基督的教導為神聖的,他們就不會質疑它。但他們表現得好像面對的只是一個人,因此他的權威理應受到質疑。 [16] 巴錄書三章 36 節及以後。 [17] 約翰福音七章 18 節。 [18] 「這些話語提醒人們注意在不同位格中本性(或本質)的合一,因為在說話和教導的行為中,聖子表明祂是一個位格,但那不憑自己說話,而是按照聖父所教導的說話的祂,表明祂與聖父是不同的,然而祂與聖父擁有同一的教義,因此擁有同一的本性;因為在神裡面,存在與認識是同一的。」—— Hurter 。 [19] 約翰福音十七章 24 節。 [20] 腓立比書二章 11 節(另一個適應的例子)。 [21] 歌羅西書一章 19 節;二章 9 節。 [22] 約翰福音十七章 1 節。
駁斥以聖子順服為由提出的異議,闡明三位一體中權能、神性與作為的合一。 提及基督對祂母親的順服,祂當然不能被稱為次於祂母親。
同樣地,我們的對手常以聖子的順服為難題,因為經上寫著:「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卑,存心順服,以至於死。」 [1] 作者不僅告訴我們聖子順服以至於死,更首先指出祂是人,好讓我們明白順服以至於死並非祂神性的部分,而是祂道成肉身的部分,藉此祂承擔了我們本性所具有的職能和名稱。
因此,我們已得知三位一體的權能是合一的,正如我們在受難本身及其之後所受的教導:因為聖子藉著祂的身體受苦,這是其保證;聖靈澆灌在使徒身上;靈魂被交託在父神手中;此外,神以洪亮的聲音被宣告為父。我們已得知父與子有著同一形像、同一樣式、同一成聖、同一作為、同一榮耀,最終,同一神性。
因此,只有一位神,因為經上寫著:「你要敬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 [2] 一位神,並非指父與子是同一位格,如不敬虔的撒伯流( Sabellius )所主張的——而是因為父、子、聖靈有著同一神性。然而,哪裡有同一神性,哪裡就有同一旨意、同一目的。
再者,為使你得知父是,子是,且父與子的工作是合一的,請遵從使徒的話:「願神我們的父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引導我們的道路到你們那裡去。」 [3] 父與子都被提及,但引導是合一的 [4] ,因為權能是合一的。同樣,在另一處我們讀到:「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自己,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神,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 [5] 使徒向我們呈現的合一何等完全,以至於安慰的泉源不是多個,而是一個。因此,讓疑惑止息吧,或者,如果它不願被理性說服,就讓主恩慈的良善思想來使它屈服。
讓我們回想主對我們何等良善,祂不僅教導我們信心,也教導我們品格。因為,祂取了人的形狀,就順服約瑟和馬利亞 [6] 。那麼,祂是否因為順服就次於所有人類呢?盡職盡責是一回事,至高主權是另一回事,但盡職盡責並不排除至高主權。那麼,祂在哪方面順服父神的律法呢?當然是在祂的身體上,祂在其中順服祂的母親。
腓立比書二章 7 、 8 節。 [2] 申命記六章 13 節。 [3] 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 11 節。 [4] 引導的行為是單一的,相應地,動詞「引導」在拉丁文和希臘文中都用單數。 [5] 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15 、 16 節。 [6] 路加福音二章 51 節。
道成肉身的目的與醫治功效。信心的益處,藉此我們得知基督為我們承擔了一切軟弱——基督的神性在祂的受難中顯明;由此我們明白神的兒子的使命並非從屬,我們無需擔心這信念會令父神不悅,因祂宣告祂喜悅祂的兒子。
讓我們也以仁慈待人,勸服我們的對手接受對他們有益的事,「讓我們在造我們的主面前下拜哭泣。」 [1] 因為我們不是要推翻,而是要醫治;我們不設埋伏,而是盡職責警告他們。仁慈往往能使那些武力或論證都無法征服的人屈服。再者,我們的主用油和酒醫治了那個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祂沒有用律法的嚴厲療法或先知的嚴峻態度來對待他。
因此,凡願得痊癒的,都當來到祂面前。讓他們領受祂從父神那裡帶來、在天上製成的藥,這藥是用那些不枯萎的天上果實的汁液調製的。這藥並非地上所生,因為自然界中沒有這種化合物。祂以奇妙的目的取了我們的肉身,為要表明肉體的律法已服從於心靈的律法。祂道成肉身,為要使祂這位人類的教師,能以人的身份得勝。
若祂身為神,只顯露祂大能的膀臂,只展現祂神性的不可侵犯,對我有何益處?祂為何要取人性,若非為在我的本性和軟弱的條件下受試探?祂受試探是理所當然的,祂與我一同受苦,為要使我得知在受試探時如何得勝,在困境中如何逃脫。祂藉著節制、輕視財富、信心而得勝;祂踐踏野心,逃避放縱,使淫蕩遠離祂。
彼得看見這藥,就撇下他的網,也就是說,撇下獲利的工具和保障,將肉體的私慾視為一艘漏水的船,不斷積聚著眾多情慾的污水。這確實是一種強大的療法,不僅消除了舊傷的疤痕,甚至根除了情慾的根源。哦,信心,比一切寶藏更豐富;哦,卓越的療法,醫治我們的創傷和罪惡!
讓我們思考純正信仰的益處。知道基督為我承擔了我的軟弱,順從了我身體的情感,這對我大有益處;祂為我,也就是為每個人,成了罪,成了咒詛 [2] ;祂為我,在我裡面,被謙卑,被順服;祂為我成了羔羊、葡萄樹、磐石 [3] 、僕人、使女的兒子 [4] ,不知道審判的日子,為我緣故不知道那日子和那時辰 [5] 。
因為那創造日子和時辰的,怎會不知道那日子呢?那宣告將來審判的時節和原因的,怎會不知道那日子呢? [6] 那麼,祂成為咒詛,並非就祂的神性而言,而是就祂的肉身而言;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7] 因此,祂在肉身中,並在肉身之後被掛在木頭上,為此,那承擔我們咒詛的,成了咒詛 [8] 。祂哭泣,為要使你,世人,不再長久哭泣。祂忍受侮辱,為要使你不再為所受的冤屈而悲傷 [9] 。
榮耀的療法——從基督得安慰!因為祂為我們以超凡的忍耐承擔了這些事——而我們竟然不能為祂名的榮耀以普通的忍耐承擔這些事!誰在受攻擊時不能學會饒恕呢,既然基督甚至在十字架上還為那些逼迫祂的人禱告?你難道沒有看見,基督的那些你所謂的軟弱,正是你的力量嗎? [10] 你為何在為我們預備的療法上質疑祂呢?祂的眼淚洗淨我們,祂的哭泣潔淨我們——這種懷疑至少有力量,因為如果你開始懷疑,你就會絕望。侮辱越大,應當有的感恩也越大。
即使在嘲弄和侮辱的時刻,也要承認祂的神性。祂被掛在十字架上,萬物都向祂致敬 [11] 。太陽收回光芒,白晝消失,黑暗降臨遮蓋大地,地也震動;然而那被掛在那裡的祂卻沒有顫抖。這些徵兆預示著什麼,若非對創造主的敬畏?祂被掛在十字架上——亞流主義者啊,你只看見這一點;祂賜下神的國——這一點你卻不看。你讀到祂嘗了死味,但祂也邀請強盜進入樂園 [12] ,這一點你卻不留意。你凝視著婦女們在墳墓旁哭泣,卻沒有看見天使們在墳墓旁守望 [13] 。祂說了什麼,你讀了:祂做了什麼,你卻不讀。你說主對迦南婦人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14] ,你卻沒有說祂做了那婦人所懇求祂做的事。
你應當由此明白,祂的「奉差遣」並非指祂受他人命令所迫,而是指祂憑自由意志,按自己的判斷行事,否則你就是指責祂藐視祂的父神。因為,若按你的解釋,基督來到猶太地,是作為執行父神命令的人,只為解救猶太地的居民,別無他人,然而在完成這事之前,祂卻使迦南婦人的女兒脫離了病痛,那麼祂顯然不僅是執行他人指示的人,而且有自由運用自己的判斷。但凡有自由按己意行事之處,就不可能逾越其使命的範圍。
無需擔心聖子的行為會令父神不悅,因為聖子自己說:
[15] 。那麼,父神怎會不悅祂自己藉著聖子所做的事呢?因為正如經上所記,「神是一位,祂要因著信心稱義那受割禮的,也要因著信心稱義那未受割禮的」 [16] 。
閱讀所有聖經,仔細留意一切,你就會發現基督如此顯現自己,為要使人能在人子身上辨識出神。當你聽到父神宣告祂喜悅聖子時,不要惡意誤解聖子在父神裡的歡欣。
詩篇九十五篇 6 節。聖安波羅修遵循七十士譯本。 [2] 哥林多後書五章 21 節;加拉太書三章 13 節。 [3] 約翰福音一章 29 、 36 節;十五章 1 節;哥林多前書十章 4 節。 [4] 馬可福音十章 45 節;約翰福音十三章 4 、 5 節;詩篇八十六篇 16 節;一百一十六篇 14 節;路加福音一章 38 節。 [5]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36 節。關於此處,赫特( Hurter )評論道:「我們必須確信,基督作為人,藉著祂的人性理解力,知道審判的日子和時辰——儘管並非憑藉那人性理解力的自然能力。因此,除非我們沒有充分理由指責這位聖潔的教師有錯誤觀點,否則這些話必須解釋為:基督表現得好像祂不知道審判的日子,好像祂是僕人,儘管實際上祂不是僕人,而是神的兒子。確實,基督『為我緣故』——即為了給我樹立榜樣——隱藏了許多祂實際擁有的稱號和權能:例如,祂三十年沒有行神蹟。」參見卷五,第 53 節。「祂假裝無知,為要使無知的人有智慧。」 [6] 參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22 、 29 節;詩篇九十六篇 13 節;九十八篇 10 節。 [7] 申命記二十一章 23 節;加拉太書三章 13 節。 [8] 這就是構成「十字架的絆腳石」的原因。——加拉太書五章 11 節;哥林多前書一章 22 節。 [9] 即我們在世上因人情冷暖而遭遇的悲傷。或者,這個所有格形容詞可以理解為一個主格所有格,我們應翻譯為「你所做的錯事」。 [10]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9 節;十三章 4 節;彼得前書二章 24 節;四章 13 節。 [11]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 51 節。 [12] 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43 節。 [13] 約翰福音二十章 11 、 12 節。 [14] 馬太福音十五章 24 節。 [15] 約翰福音八章 29 節;十四章 12 節。 [16] 羅馬書三章 30 節。
1 節的異議,指出當父邀請子坐在祂的右邊時,並非意圖表示從屬,也不是因為子坐在父的右邊而獲得任何晉升。天使的「三聖頌」證明了神位格的三位一體和本質的合一。
然而,如果我們的對手不為善意所動,就讓我們傳喚他們到審判者面前。那麼,我們要到哪位審判者那裡去呢?當然是到那位擁有審判權的。那麼,是到父那裡嗎?不,「父不審判任何人,祂已將一切審判的權柄都交給了子。」 [1] 祂所賜予的,並非出於慷慨,而是在創世之時。因此,你看,祂是多麼不願你羞辱祂的兒子——甚至將祂賜給你作審判者。
那麼,在審判之前,讓我們看看,是你還是我更有理?訴訟中謹慎的一方,首先要贏得審判者的好感。你尊榮人——難道你不尊榮神嗎?我問,這兩者中,哪一個能贏得官長的恩寵——是尊敬還是輕蔑?假設我錯了——儘管我肯定沒有錯:基督會因為祂所受的尊榮而不悅嗎?我們都是罪人——那麼,誰會得到赦免呢,是獻上敬拜的,還是表現傲慢的?
如果推理不能感動你,至少讓審判的清晰景象感動你!抬頭仰望審判者,看看是誰坐在那裡,祂與誰同坐,以及坐在何處。基督坐在父的右邊。如果你的眼睛無法看見,請聽先知的話:「主對我的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2] 因此,子坐在父的右邊。現在告訴我,你這個認為神的奧秘要從世俗事物來判斷的人——你是否認為坐在右邊的比坐在左邊的地位低?父坐在子的左邊,這對父來說是任何羞辱嗎?父尊榮子,你卻將其視為侮辱!父願這邀請成為愛與尊重的標誌,你卻將其視為君主的命令!基督已從死裡復活,坐在神的右邊。
「但是,」你反駁說,「父說了。」好,現在聽一段父沒有說話,而子卻預言的經文:「此後,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 [3] 祂說這話是關於祂將自己的身體取回——父對祂 [4] 說:「你坐在我的右邊。」如果你確實問及神性的永恆居所,當彼拉多問祂是否是猶太人的王時,祂說:「我為此而生。」 [5] 因此,使徒確實表明,我們相信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是好的,這不是出於命令,也不是出於任何恩惠,而是作為神最摯愛的兒子。因為經文為你寫道:「要尋求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要思念上面的事。」 [6] 這就是思念上面的事——相信基督的坐著,並非像接受命令者那樣順服,而是像蒙愛的兒子那樣受尊榮。因此,關於基督的身體,父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直到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
如果你再次試圖曲解「我將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這些話的意義,我回答說,父也將那些子所興起和賜予生命的人帶到子那裡。因為基督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到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7] 你卻說神的兒子因軟弱而從屬——父將人帶到子那裡,使子在末日使他們復活。我懇求你,這在你眼中看來是從屬嗎?在這裡,國度是為父預備的,父將人帶到子那裡,沒有任何曲解話語的餘地,因為子將國度賜給父,沒有人比祂更受偏愛? [8] 因為父將榮耀歸給子,子又將榮耀歸給父,這清楚地證明了愛與尊重:祂們彼此歸榮耀,以至於接受者並非獲得他人的東西,而歸榮耀者也並未失去。
此外,坐在右邊並非晉升,坐在左邊也並非表示羞辱,因為神性中沒有等級之分,祂不受空間或時間的限制,而這些正是我們渺小人類心智的衡量標準。愛沒有區別,沒有任何事物能分割合一。
但為何要如此漫無目的地遊蕩呢?你已環顧四周,你已看見審判者,你已注意到天使們宣告祂。他們讚美,你卻辱罵祂!執政的、掌權的都俯伏在祂面前——你卻說祂的名是邪惡的!祂所有的聖徒都敬拜祂,但神的兒子不敬拜,聖靈也不敬拜。撒拉弗說:「聖哉,聖哉,聖哉!」 [9]
這三次重複「聖哉」這個名字是什麼意思?如果重複三次,為何只是一種讚美行為?如果是一種讚美行為,為何要重複三次?為何要重複三次,除非父、子和聖靈在聖潔上是合一的?撒拉弗說出這個名字,不是一次,以免排除了子;不是兩次,以免忽略了聖靈;不是四次,以免將受造物與創造者一同讚美。此外,為了表明三位一體的神性是合一的,他在三次「聖哉」之後,以單數形式補充說:「萬軍之主神。」因此,父是聖潔的,子是聖潔的,神的靈也是聖潔的,所以三位一體受敬拜,卻不敬拜,受讚美,卻不讚美。至於我,我寧願相信撒拉弗所說的,並按照天上所有執政的和掌權的方式敬拜。
約翰福音五章 22 節。 [2] 詩篇一一〇篇 1 節。 [3]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64 節。 [4] 即指復活的基督。以弗所書一章 20 節。 [5] 聖安波羅修的話是:「 In hoc sum natus 」( in hoc sum natus ,我為此而生)。聖安波羅修可能將「 in hoc 」理解為「 ὧδε 」( hōde ,這裡);即「在神的右邊」。 [6] 歌羅西書三章 2 節。 [7] 約翰福音六章 44 節。 [8] 這項特權——即坐在父的右邊——本身足以排除任何對子是從屬和僕人的不光彩猜疑。(赫特) [9] 以賽亞書六章 3 節。
亞流派、撒伯流派和摩尼教徒對他們的審判者所持的邪惡和不光彩的觀點,在此簡要駁斥。在闡明基督對祂其餘敵人的斥責後,聖安波羅修表達了對自己能獲得較輕判決的希望。
那麼,讓我們繼續你們的指控,看看你們如何贏得審判者的恩寵。現在說吧,我說,告訴祂:「基督啊,我認為祢與祢的父不同;」祂會回答:「如果你能指出,我說,指出並告訴我,你認為我在哪方面有所不同。」
再說:「我判斷祢是一個受造物;」基督會回答:「如果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難道你不應該相信我和我的父嗎?祂稱我為祂的兒子。」
然後你會說:「我否認祢(完全的)良善;」祂會回答:「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就吧;這樣,我就不會對你良善。」
「祢不是全能的,我不相信;」祂會反過來回答:「那麼我就不能赦免你的罪。」
「祢是一個受制約的存在。」對此祂會回答:「那麼,你為何向你認為受制於奴役的祂尋求自由和赦免呢?」
我看到你的指控在此停滯。我不催促你,因為我自己知道我的罪。我不嫉妒你獲得赦免,因為我自己也想得到寬恕,但我希望知道你禱告的對象。那麼,請看,當我在審判者面前宣讀你的願望時。我不會洩露你的罪,但我會按順序呈現你的禱告和願望。
因此,說出那些所有人都希望獲得的願望。「主啊,使我成為神的形像。」對此祂會回答:「什麼形像?你所否認的形像嗎?」
「使我成為不朽壞的。」祂的回答必然是:「我怎能使你成為不朽壞的呢?你稱我為受造物,因此也將我視為可朽壞的。死人將從朽壞中潔淨復活——你卻稱你所見為神的那位是可朽壞的嗎?」
「對我良善。」「你為何求你所否認(給予我)的呢?我本想讓你良善,我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本身是聖潔的』 [1] ,你卻否認我是良善的?那麼你還指望罪得赦免嗎?不,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赦免罪。 [2] 既然對你而言我不是那真實獨一的神,我絕不能赦免你的罪。」
讓亞流派和弗提努派的追隨者這樣說:「我否認祢的神性。」主會回答他們:「『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 [3] 你們認為這是指誰說的呢?——是指猶太人、外邦人,還是魔鬼。無論是指誰說的,弗提努的門徒啊,那個保持沉默的人更值得容忍; [4] 然而,你卻敢於發聲說出來,以證明你比愚頑人更愚蠢。你否認我的神性,而我卻說:『你們是神,你們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5] 你卻否認你周圍所見神聖作為的祂是神。」
讓撒伯流派輪流發言。「我認為祢,獨自一人,同時是父、子和聖靈。」主對他說:「你既不聽父,也不聽子。這事有什麼疑問嗎?聖經本身教導你,是父將審判權交給子,是子施行審判。 [6] 你沒有聽我的話:『我不是獨自一人,而是我與差我來的父同在。』」 [7]
現在讓摩尼教徒發言。「我認為魔鬼是我們肉體的創造者。」主會回答他:「那麼,你在天上做什麼呢?離開吧,去你的創造者那裡。『我的旨意是,我父所賜給我的人,要與我同在。』 [8] 摩尼教徒啊,你認為自己是魔鬼的受造物;那麼,趕快去他的居所,那火與硫磺之地,那裡的火是不滅的,免得刑罰永無止境。」
我撇開其他異端——不是人,而是怪誕。什麼樣的審判等待著他們,他們的判決將是何種形式?對所有這些人,祂確實會回答,與其說是憤怒,不如說是悲傷:「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我在何事上使你厭煩?我豈不是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為奴之家領到自由之地嗎?」 [9]
但僅僅將我們從埃及領到自由,從為奴之家拯救出來還不夠:祢賜予了比這更大的恩典,祢為我們捨了自己。那麼祢會說:「我豈沒有擔當你們所有的痛苦嗎? [10] 我豈沒有為你們捨棄我的身體嗎?我豈沒有尋求死亡嗎?死亡與我的神性無關,卻是你們救贖所必需的。這就是我應得的感謝嗎?這就是我的血所換來的嗎?正如我從前藉先知之口所說:『我的血有什麼益處呢?因為我已下到朽壞之中。』 [11] 這就是益處嗎?你們這些我為之忍受這些事的人,卻邪惡地否認我?」
至於我,主耶穌啊,雖然我自知罪孽深重,但我仍要說:「我沒有否認祢;祢可以赦免我肉體的軟弱。我承認我的過犯;我不否認我的罪。 [12] 祢若肯,就能使我潔淨。 [13] 憑著這句話,那麻風病人得到了他的請求。我懇求祢,不要與祢的僕人進入審判。 [14] 我所求的,不是祢審判,而是祢赦免。」
利未記十九 2 。 [2] 馬可福音二 7 。 [3] 詩篇十四 1 ;五十三 1 。這些話的意思,並非說一個人因為愚蠢、缺乏智慧而說「沒有神」,而是說當一個人停止明智行事和行善——即行事愚蠢,也就是邪惡——是因為他心裡說「沒有神」。 [4] 「愚頑人」(即惡人)只是在心裡,秘密地說「沒有神」——他沒有宣揚他的無神論。 [5] 詩篇八十二 6 ;約翰福音十 34 及以下。 [6] 約翰福音五 22 。 [7] 約翰福音八 16 ;十六 32 。 [8] 約翰福音十七 24 。 [9] 彌迦書六 3 ;出埃及記二十 2 。 [10] 以賽亞書五十三 4 。 [11] 詩篇三十 9 。 [12] 詩篇三十二 5 ;五十一 3 。 [13] 馬太福音八 2 。 [14] 詩篇一百四十三 2 。
闡明審判者的判決,駁斥反對者的抗辯,並證明判決的終局性,無可上訴。
我們期待基督作出何種判決?我深知。我說,祂將作出何種判決?不,祂已宣判。我們手中握有判決書。祂說:「叫所有的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祂來的父。」 [1]
若這判決不合你意,就向父上訴,撤銷父所作的判決。你說祂的兒子與祂不同。祂會回答:「那麼,我說謊了,我,曾對子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2]
你告訴父,祂創造了子,祂會回答:「那麼,你為何敬拜一位你認為是被造之物?」
你告訴祂,祂所生的兒子次於祂自己,祂會回答:「比較我們,讓我們看看。」
你告訴祂,你不必相信子,祂會回答:「我豈沒有對你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 [3] 「你們要聽祂」這些話是什麼意思?不就是「當祂說:『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時,你們要聽祂」嗎? [4] 使徒們聽見了這話,正如經上所記:「他們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5] 若那些承認祂的人都俯伏在地,那麼那些否認祂的人將如何呢?但耶穌按手在祂的使徒身上,使他們起來——你,祂將任憑你俯臥在地,使你看不見你所否認的榮耀。
因此,讓我們留意,因為子所定罪的,父也定罪;所以,讓我們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好使我們藉著子得以來到父那裡。
約翰福音五章 23 節。 [2] 創世記一章 26 節。 [3] 馬太福音十七章 5 節。 [4] 約翰福音十六章 15 節;十七章 10 節。 [5] 馬太福音十七章 6 節。
聖經的權威支持已充分捍衛了信仰, 亞流主義者卻像猶太人一樣頑固,對聖經的聲音充耳不聞。 他禱告他們能被感動去愛真理;同時,他們應被迴避, 因為他們是異端和基督的敵人。
陛下,這些論點我已簡要地、概括地、粗略地闡述了,而非以任何完整解釋和精確順序的形式。如果亞流主義者認為它們不完善、未完成,我確實承認它們甚至才剛開始;如果他們認為還有什麼需要提出,我承認幾乎所有都還未提出;因為不信者極度需要論證,而信者則綽綽有餘。事實上,彼得單一的認信就足以保證對基督的信心:「祢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1] ;因為只要知道祂神聖的生發,沒有分裂或減少,既非派生也非受造,就已足夠。 [2]
聖經的每一卷書都宣告了這一點,然而不信者仍然懷疑:「因為,」正如經上所記,「這百姓的心蒙了油,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他們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 [3] 因為,亞流主義者像猶太人一樣,每當聽到救贖之道時,就習慣性地塞住耳朵,或製造喧嘩。
如果不信者懷疑人的話語,當他們拒絕相信神的話語時,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神的兒子,正如你在福音書中所讀到的,說:「父啊,願祢榮耀祢的名。」於是從天上有父的聲音說:「我已經榮耀了,還要再榮耀。」 [4] 這些話不信者聽見了,卻不相信。子說話,父回應,而猶太人說:「是打雷了」;另一些人說:「有天使對祂說話。」 [5]
此外,正如使徒行傳 [6] 所記載的,保羅蒙恩典呼召時,基督的聲音臨到他,當時有幾位同伴與他同行,卻只有他一人說他聽見了基督的聲音。因此,陛下,相信的人才聽見——他聽見是為了相信,而不相信的人則聽不見,不,他不願聽,他不能聽,免得他相信!
至於我,我確實希望他們願意聽,以便他們能相信——以真誠的愛和溫柔來聽,如同尋求真理的人,而非攻擊一切真理。因為經上說,我們不要理會「無窮的虛談和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無益於神在信心中所建立的恩典。但命令的總歸就是從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愛來。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想要作律法的教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7] 在另一處,同一位使徒也說:「總要棄絕愚拙無學問的辯論。」 [8]
這些散佈爭論的人——也就是異端——使徒吩咐我們不要理會。他在另一處論到他們說:「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9]
約翰也說異端是敵基督者 [10] ,這明顯指出了亞流主義者。因為這(亞流)異端是在所有其他異端之後才開始的,並匯集了所有異端的毒素。正如經上論到敵基督者說:「他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神的名,並與聖徒爭戰」 [11] ,他們也同樣羞辱神的兒子,並且不放過祂的殉道者。此外,敵基督者或許不會做的事,他們卻偽造了聖經。因此,凡說耶穌不是基督的,這人就是敵基督者;凡否認世人救主的,就是否認耶穌;凡否認子的,也否認父,因為經上說:「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 [12]
馬太福音十六 16 ;馬可福音八 30 。參見彼得在約翰福音六 69 的另一認信,以及馬大在約翰福音十一 27 的認信。 [2] 「沒有分裂或減少」,即子的生發不涉及神性的分裂或分割,更不涉及其減少。父神絲毫未減。祂生發祂永恆的子,祂的神性絲毫無損。有些手稿在此處作「 demutatam 」而非「 deminutam 」——即「改變」而非「減少」。當然,子的生發不能對父神的本體造成任何改變,因為神聖的生發是「從亙古到永遠」,並且必然蘊含在父神的父性,即父神的位格本質之中。赫特( Hurter )引用聖希拉略( St. Hilary ),《論三位一體》( De Trin. ) 6, 10 :「教會不承認對子有任何分配,但承認祂是從完全的神而來的完全的神,是從一位所生,而非從祂身上剪下,而是生出:她知道降生不涉及生發者的減少,也不涉及受生者的軟弱。」事實上,這是一種屬靈的關係,在最高意義上是形而上學的,超越我們的理解,只能憑信心領會,僅僅作為一個事實——作為 ἀρχή ( arche ,原則),這對我們來說已足夠。至於「如何」,我們必須等待將來向我們啟示,如果我們將來能夠領受的話。 [3] 以賽亞書六 10 。 [4] 約翰福音十二 28 。 [5] 約翰福音十二 29 。 [6] 使徒行傳二十二 9 。 [7] 提摩太前書一 4 及以下。 [8] 提摩太後書二 23 。 [9] 提摩太前書四 1 。 [10] 約翰一書二 18 及以下。 [11] 啟示錄十三 6 。 [12] 約翰一書二 23 。
聖安波羅修向格拉提安保證勝利,宣稱這已在以西結的預言中預告。這份盼望更堅定於皇帝的虔誠,因先前的災難乃是東方異端的懲罰。 [1] 本書以向神禱告作結,祈求祂現在施展憐憫,拯救軍隊、國土和忠信者的君王。
在這備戰並戰勝蠻族之際,我不能再耽擱陛下。請您前行,確實蒙受信心之盾的庇護,並佩戴聖靈之劍;前行,去贏得那古時應許、神諭預告的勝利。
因為以西結在遙遠的昔日,已預言我們百姓的減少和哥特戰爭,說:「所以,人子啊,你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歌革啊,到那日,我民以色列安然居住的時候,你豈不知道嗎?你必從你所住的北方極處,率領許多國的民,都騎著馬,乃是一大隊,人數眾多,軍力強盛。你必上來攻擊我的民以色列,如同密雲遮蓋地面。這事在末後的日子必成就。」 [2]
那歌革就是哥特人,我們已見其出現,而未來的勝利已蒙應許,正如主的話說:「那些搶奪他們的,反被搶奪;那些擄掠他們的,反被擄掠。這是主說的。到那日,我必將歌革——就是哥特人——一個著名的地方,賜給以色列,作為許多人的墳墓,就是那些往海邊去的人的墳墓。這墳墓必環繞,堵住山谷的口,以色列家必在那裡擊敗歌革和他的全軍,那地必稱為歌革眾軍之谷。以色列家必將他們掩埋,使地潔淨。」 [3]
此外,陛下,我們絕不可懷疑,我們這些與異教不信者爭戰的人,必蒙您堅固的公教信仰之助。神的憤怒之因已然顯明,羅馬帝國的信仰首先被顛覆,正是因為對神的信心動搖了。 [4]
我不願細數認信者的死亡、酷刑和流放,以及忠信者職位被贈予叛徒之事。 [5] 我們豈不是從邊境各地——從色雷斯,經達契亞河畔,默西亞,以及潘諾尼亞全境的瓦萊里亞——聽到褻瀆者宣講與蠻族入侵的混雜喧囂嗎?這些嗜血的鄰居能給我們帶來什麼好處?羅馬國家又怎能在這樣的防衛者下安然無恙呢? [6]
全能的神啊,我們已為認信者的死亡、祭司的流放,以及那過度囂張的邪惡罪行,付出了足夠,甚至過多的代價,用我們的血,我們的流放——這已足夠清楚地表明,那些背棄信仰的人無法安然無恙。主啊,求祢回轉,豎立祢信仰的旗幟。
沒有軍隊的鷹旗,沒有鳥類的飛翔 [7] ,在此引領我們的軍隊,而是祢的名,主耶穌,以及祢的敬拜。這不是不信者的土地,而是習慣於產生認信者的土地——義大利;義大利,屢經試探,卻從未偏離;義大利,陛下您長久以來所捍衛,如今又從蠻族手中拯救出來的。我們的皇帝心志堅定,信仰穩固。
現在求祢顯明祢威嚴的清晰記號,使那相信祢是萬軍之真主,是天上軍隊的元帥;那相信祢是神真正的權能與智慧,非時間或受造之物,正如經上所記,是神永恆的權能與神性 [8] 的人,藉著祢至高權能的幫助,為他的信心贏得勝利的獎賞。
此處提及的災難是指公元 378 年羅馬軍隊在哈德良堡的潰敗,以及瓦倫斯皇帝的悲慘死亡。他躲進一間小屋,小屋被哥特人包圍並點燃,皇帝在火焰中喪生。正統派認為這次挫敗是對瓦倫斯及其他高層亞流主義的審判。 [2] 以西結書三十八章 14 節及以後。 [3] 以西結書三十九章 10 節及以後。 [4] 哥特人在哈德良堡的成功鼓勵了北方蠻族對帝國發動新的入侵,從此他們開始在帝國境內建立永久據點,這也相應地打擊了帝國臣民的士氣,並削弱了對羅馬命運的古老信念——這是異教的遺產。 [5] 正統主教和祭司被逐出他們的教區和職位,為「信仰的背叛者」騰出空間,即那些背叛亞流主義的人。褻瀆與外族入侵的混雜喧囂,描述了帝國東部省份的狀況,那裡亞流主義猖獗,一切都被哥特人佔領。後者被一些人視為前者的結果。因此,聖耶柔米說:「我們的罪惡是蠻族的力量,我們的惡行使羅馬軍隊戰敗。」—— H. 此處提及的省份位於多瑙河右岸,包括現在的下匈牙利、塞爾維亞和保加利亞。哈德良堡災難的結果是使所有這些國家都落入哥特人的掌控。 [6] 哥特人因匈奴人的入侵而被驅趕到羅馬邊境,匈奴人將他們從原先在俄羅斯南部和西南部地區的居住地驅逐出去。他們與瓦倫斯皇帝簽訂了一項條約,皇帝同意將他們置於保護之下,但哥特人很快發現自己受到惡意對待,導致了敵對行動,並因此在 378 年發生了哈德良堡的大潰敗。 [7] 沒有占卜——占卜是通過觀察鳥類的飛行來預測吉凶,而預兆則是通過注意鳥類的叫聲。這些習俗當然在帝國成為基督徒後從羅馬軍隊中消失了。聖安波羅修說救主的名引導軍隊作戰,可能暗示了「拉巴魯姆」( Labarum )或飾有 Χρ 字母組合的旗幟,該字母組合由 Χριστός (基督)一詞的前兩個字母組成。 [8] 哥林多前書一章 24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