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De Fide )前四卷的註釋,有些是取自胡特神父( Father Hurter )所編訂的該論文版本(因斯布魯克:瓦格納出版社),此版本在翻譯這幾卷時曾被使用。這些註釋以末尾的字母「 H. 」標示。
文本中引用的聖經經文,皆按原文翻譯。這解釋了為何與英文聖經和公禱書的譯文有所出入,而任何一致之處則可歸因於對更熟悉譯本的記憶。我們認為最好採用這種處理安波羅修( Ambrose )引文的方式,因為這些差異值得注意,在某些情況下,論證甚至依賴於這些差異。所有引用皆指向英文聖經的章節,而非拉丁通行本( Vulgate ),除非特別註明。
序言和內容摘要均基於胡特神父的版本。
Valens )擊退哥特人入侵的前夕,西方皇帝格拉提安( Gratian )請求聖安波羅修( St. Ambrose )撰寫一篇論文,以證明耶穌基督的神性。格拉提安提出此請求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某種防範亞流主義( Arianism )腐蝕影響的保障。當時(主後 378 年),亞流主義因在帝國宮廷中確立地位,已在帝國東部省份壓倒了正統信仰。為順應格拉提安的願望,米蘭主教撰寫了一篇論文,即現今《論信心》( De Fide )的前兩卷。皇帝對這部作品非常滿意,以至於在瓦倫斯於哈德良堡( Hadrianople )去世後,他從東方返回時,寫信給聖安波羅修,懇求一份新的論文副本,並進一步要求擴充,加入一篇關於聖靈神性的論述。聖安波羅修確實於 379 年擴充了原論文,但新增的卷冊並非處理聖靈的神性,而是針對亞流派教師提出的新異議,以及先前被忽略或未充分討論的論點。聖安波羅修的《基督教信仰闡釋》( Exposition of the Christian Faith )便是以這種方式形成了現在的形式。
《闡釋》的目的,如前所述,是證明耶穌基督的神性,以及祂作為神的兒子,與父神同永恆、同等、同本質。作者透過不斷引用舊約和新約聖經來達成此目的,而亞流派在許多情況下,為了使其教義符合,強行將聖經扭曲為錯誤的解釋。
De Fide )這個標題外,《論三位一體》( De Trinitate )也是這篇論文在後世廣為人知的名稱;然而,可以確定的是,前者是聖安波羅修本人所指定的。
基督教信仰闡釋。
序言
前言註釋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