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波羅修《論聖靈》三卷書導言
聖安波羅修自己說,這三卷《論聖靈》是《論信心》的續篇,這兩部論著有時被合稱為《論三位一體》( De Trinitate )。但從格拉提安( Gratian )致聖安波羅修的信函及其回覆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兩部論著是獨立的,《論聖靈》( De Spiritu Sancto )寫於數年之後,即主後 381 年。
在第一卷中,聖安波羅修以基甸和羊毛的故事作為開篇的寓意解釋,他將羊毛變乾和禾場濕潤視為聖靈離開猶太人並傾注於外邦人的預表。接著,他轉向更直接的主題,證明聖靈超越一切受造物,並且確實是神,他特別提出一個論證,即褻瀆聖靈的罪無論今生或來世都不得赦免。他指出聖靈在聖經中如何被稱為神的靈;祂藉著先知和使徒說話;祂使人成聖,並被聖經中提及的神秘膏油所預表。接著,聖安波羅修論述了聖靈與聖三位一體中其他兩位格的合一性,並指出祂的差遣絕不損害這種合一性,反而在所有神聖位格中存在著完美的平安、愛和其他美德的合一。
第二卷以同樣的方式處理參孫的故事,如同第一卷處理基甸的故事。參孫只要有聖靈同在就一直成功,但一旦被離棄就陷入不幸。書中指出聖靈的能力與父和子的能力相同,並且在旨意、工作和使人活過來方面是一致的。祂是創造主,因此應受敬拜,祂與父和子一同建立教會,最後證明了三位格在運作上的合一。
第三卷繼續相同的論證,指出先知和使徒,甚至神的兒子本身的差遣,都應歸於聖靈,然而神的兒子並未因此受制於聖靈,因為聖靈也從父和子那裡領受差遣。接著,書中論證並證明了聖靈的神性,同時也藉此機會指出並非有三位神或三位主,因為這三位神聖位格在聖潔和本質上是合一的;最後以一些主要論證的總結作為結束。
St. Jerome )的嚴厲抨擊;相關段落可見於本系列第三卷《魯非努斯辯護詞》( Apology of Rufinus )第 470 頁。聖安波羅修被比作一隻披著其他鳥羽毛的寒鴉,並被指控「將希臘文的好作品寫成拉丁文的壞作品」,聖耶柔米甚至不辭辛勞地翻譯了聖迪迪默斯( St. Didymus )關於聖靈的著作(上述摘錄即取自其序言),聖耶柔米希望那些不懂希臘文的人能因此辨認出抄襲之處。
Rufinus )極力為聖安波羅修辯護,並指出其對手的許多前後矛盾之處,他說:「聖潔的安波羅修寫他的《論聖靈》一書,不僅是用文字,更是用他自己的血,因為他將自己的生命之血獻給迫害者,並在自己內心流淌,儘管神保守了他的生命,為將來的工作。」 [1]
事實是,聖安波羅修是一位優秀的希臘學者,當他著手撰寫《論聖靈》時,他研究了前人所寫的著作,並借鑒了聖巴西流( SS. Basil )、迪迪默斯( Didymus )等人的論點。偉大的聖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對這部論著的看法可以與聖耶柔米的看法相對照。「聖安波羅修在處理聖靈這個深奧的主題時,並證明祂與父和子同等,卻採用了簡樸的論述風格;因為他的主題不需要華麗的詞藻,而是需要能感動讀者心靈的證據。」 [2]
見本系列第三卷第 471 頁。 [2] 《論基督教教義》( De doct. Christ. )第四卷第 21 章。
引言
卷一
卷二
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