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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序
導論
論聖職人員的職責 導言 卷一 卷二 卷三 論聖靈 導言 卷一 卷二 卷三 論其弟薩蒂魯斯之逝世 導言 卷一 卷二 基督教信仰闡釋 序言 序附註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論奧秘 論悔改 導言 卷一 卷二 論童貞女 導言 卷一 卷二 卷三 論寡婦
書信選集 辛馬庫斯紀念文 書信十七 辛馬庫斯紀念文二 書信十八 書信二十 書信二十一 反對奧克森提烏斯之講道 書信二十二 書信四十 書信四十一 書信五十一 書信五十七 書信六十一 書信六十二 書信六十三
索引 [ 未收錄 ]
1931 年 1 月 1 日前出版,且作者已逝世至少 100 年,故在全球範圍內屬於公共領域。
公共領域 偽 偽
版本。
威尼斯,主後 1485 年。
克里貝利烏斯( Cribellius ),主後 1490 年。
奧爾巴赫( Auerbach ),巴塞爾,主後 1492 年,於 1506 年重印,附有完整索引。這些版本錯誤甚多。
伊拉斯謨( Erasmus ),巴塞爾,主後 1527 年,由不同人士在不同地點重印和重新編輯(其中包括巴羅尼烏斯,主後 1549 年)。
吉洛特 · 坎帕努斯( Gillot Campanus ),巴黎,主後 1568 年。
費利克斯 · 德 · 蒙塔爾托( Felix de Montalto ) [ 後來的教宗西斯都五世 ] ,羅馬,主後 1580–1585 年,於巴黎重印,主後 1603 年。
聖莫爾本篤會,巴黎,主後 1686–1690 年,於威尼斯重印,主後 1748 年和 1781 年,並由米涅( Migne )在《拉丁教父》( Patres Latini )第十四至十七卷中增補。
巴勒里尼( Ballerini )新版,米蘭,主後 1875–1886 年,以本篤會版本為基礎,但絕不優於之。
這位偉大教父的著作不幸地錯誤甚多,仍有空間進行批判性編輯,但在許多方面,本篤會編輯者的工作不太可能再有改進。
聖安波羅修的一些論文有獨立版本,例如《六日創世記》( Hexaëmeron )和《論聖職人員的職責》( De Officiis Clericorum ),收錄於萊比錫陶布尼茨( Tauchnitz )出版的《拉丁教會教父精選文庫》( Bibliotheca Patrum Eccl. Latinæ Selecta )。《論聖職人員的職責》也由克拉賓格( Krabinger )於 1857 年在圖賓根( Tübingen )編輯,文本有顯著改進;《論信心》( De Fide )和《論悔罪》( De Pœnitentia )則由赫特( Hurter )在維也納教父選集中編輯。
譯本。
似乎從未有人嘗試完整翻譯這位偉大基督徒教父和教師的著作。
De Officiis )、《論兄弟薩蒂爾之逝》( De excessu fratris Satyri )、《論童貞》( De Virginitate )以及其他幾篇短文,以德文形式出現在肯普滕( Kempten )的科塞爾( Kosel )出版的教父選集中。《書信集》( Epistles )由邦雷庫伊( Bonrecueil )於主後 1746 年在巴黎譯成法文;《論職責》和《書信集》則譯成英文,前者由漢弗萊( Humfrey )於主後 1637 年在倫敦翻譯;後者收錄於牛津「教父文庫」( Library of the Fathers ),由 E. 沃爾福德( E. Walford )於 1881 年在倫敦修訂;而《論奧秘》( De Mysteriis )則收錄於 J. 帕克公司( J. Parker & Co. )在牛津出版的一本關於聖禮論文的小冊子中,由本卷編輯監督。還有一本非常有價值的小專著,題為《安波羅修研究》( Studia Ambrosiana ),主要為批判性研究,可惜篇幅簡短,作者是馬克西米利安 · 伊姆( Maximilian Ihm ),萊比錫,特布納( Teubner ), 1889 年。
聖安波羅修生平傳記及權威資料。
古代文獻。
Paulinus )所著《聖安波羅修生平》 [1] ,米蘭教會的執事。——聖奧古斯丁,《懺悔錄》 V. 23, 24 ; VI. 1–6 ; IX. 13–16 ;以及他著作中的許多其他段落。——聖耶柔米,《論教會作家》( De Scriptoribus Ecclesiasticis ), c. 134 。——魯菲努斯( Rufinus ),
Ecclesiastical History ), XI, 11, 15, 16, 18 。——蘇格拉底( Socrates ),《教會歷史》( Eccl. History ), IV. 30 ; V. 11 。——索佐門( Sozomen ),《教會歷史》( Eccl. History ), VI. 24 ; VII. 13, 25 。
現代文獻。
Baronius ),《年鑑》( Annals ),主後 397 年, n. 25–35 ;《聖安波羅修生平》,收錄於其著作羅馬版序言。——《聖安波羅修生平》,根據其著作整理,收錄於本篤會版本(極佳)。——赫爾芒特( Hermant ),《聖安波羅修生平》( Vie de St. Ambroise ),巴黎, 1678 年。——蒂勒蒙( Tillemont ),《回憶錄》( Mémoires ),等等,第十卷,聖安波羅修 [ 頁 78–386] ,以及註釋,頁 729–770 。——塞利耶( Ceillier ),《神聖作者通史》( Histoire générale des Auteurs sacrés ),第五卷,頁 328 及以後。第二版,巴黎, 1860 年。——杜平( Dupin ),第二卷,頁 438–515 。 [ 這位作者說聖安波羅修的文本比任何其他教父的文本都更為錯誤。參見阿爾佐格( Alzog ),《教父學》( Patrologie ),頁 296 。第一版。 ]—— 凱夫( Cave ),《文學史》( Hist. Lit. ),第一卷, 262 。——舍內曼( Schœneman ),《拉丁教父歷史書目》( Biblíotheca historica PP. Lat. ), I. 388–419 。——西爾伯特( Silbert ),《聖安波羅修生平》( Leben des heiligen Ambrosius ),維也納, 1841 年。——博納爾( Baunard ),《聖安波羅修歷史》( Histoire de St. Ambroise ),巴黎, 1872 年 [ 譯成德文,弗賴堡, 1873 年 ] 。——《聖安波羅修生平》,由副主教桑頓( Archdeacon Thornton )著,倫敦,以及其他較短的概述。——費斯勒( Fessler ) [ 榮格曼( Jungmann ) ] ,《教父學導論》( Institutiones Patrologiæ ), I. 655 [ 亦參見默勒( Mœhler )、阿爾佐格( Alzog )等人的《教父學》 ] 。弗賴堡《教會百科全書》( Freiburg Kirchen-Lexikon )、《基督教傳記詞典》(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Biography )及其他百科全書中的文章。
保利努斯曾持續服侍聖安波羅修,並在他去世時陪伴在側,應聖奧古斯丁之請,在聖安波羅修去世數年後寫下這部傳記。
325 年)之後,大公教會的信心得以確立,但仍需相當長的時間,異端之潮將多次起伏,和平方能最終降臨。君士坦丁大帝的「歸信」,雖然直到他臨終時才受洗,卻不僅帶來了對基督教的寬容,更帶來了保護,甚至可以說是基督教的「確立」。這很自然地導致了世俗主義大量湧入教會,主教們開始趨炎附勢,成為宮廷之臣。然而,聖安波羅修不在此列,無論是為捍衛大公信心、教會財產,或如他出使馬克西姆斯( Maximus )時,為保護那些尋求他幫助的危難或焦慮之人,他都勇敢面對一切危險,甚至死亡本身。
Justina ),都是亞流主義者。尤利安( Julian )雖然過早,未能影響這位主教的行動,但他背叛了基督教,轉向異教,而異教也有許多身居高位的支持者。另一方面,聖安波羅修的影響力,即使以嚴格的態度行使,對提奧多西( Theodosius )而言卻是無所不能的。提奧多西被譽為征服亞流異端並廢除羅馬帝國偶像崇拜的皇帝。
聖安波羅修一生中的各種歷史事件,將在下表中按不同年份列出;此處僅需介紹他的安葬之地。
389 年發現了聖科斯馬斯( Cosmas )和聖達米安( Damian )的遺體,將他們安放在他宗座聖殿祭壇的右側,並希望自己能安葬在他們左側附近,這於主後 397 年實現。在主後 835 年,米蘭大主教安吉爾伯特二世( Angilbert II )命人製作了一個大型斑岩石棺,將聖安波羅修的遺體安放在其他兩位聖人之間,置於祭壇之下。 1864 年,一些挖掘和修復工作原址發現了一個宏偉的石棺,長約四英尺半,寬三英尺,高近兩英尺(不含蓋子),呈縱向放置。進一步的挖掘發現了另外兩座墓穴,一座在右,一座在左,內襯大理石,東西向放置,而非像石棺那樣南北向。左側的墓穴中發現了一些錢幣,一枚是弗拉維烏斯 · 維克多( Flavius Victor )的,一枚是提奧多西的,還有一些金線布料碎片和其他物品。這些顯然是聖安波羅修以及聖科斯馬斯和聖達米安最初的安息之地,而那個石棺則是由安吉爾伯特在主後 835 年洛泰爾( Lothair )統治下建造的。
年。聖安波羅修( St. Ambrose )出生(可能在特里爾),他是高盧總督安波羅修最小的兒子。君士坦丁二世在阿奎萊亞被殺。優西比烏( Eusebius )逝世。
年。安提阿第七次會議。聖亞他那修( St. Athanasius )第二次流亡。
年。福提努斯( Photinus )開始傳播他的異端。
年。聖約翰 · 屈梭多模( St. John Chrysostom )出生。撒底迦會議。聖亞他那修復職。
年。基督教詩人普魯登提烏斯( Prudentius )出生。
年。西爾米烏姆( Sirmium )會議,反對福提努斯。
年。君士坦斯皇帝逝世。聖希拉里( St. Hilary ),普瓦捷主教。馬格嫩提烏斯( Magnentius )被擁立為西方皇帝。
年。福提努斯被半亞流主義( semi-Arian )會議定罪。
年。利伯略( Liberius )接替猶利烏斯( Julius )成為教宗。
年。大約在此時,聖安波羅修由其母帶到羅馬居住,他的姊妹馬塞利娜( Marcellina )在聖誕節時從利伯略手中領受聖潔的頭巾,可能是在主後 353 年,更可能是 354 年。馬格嫩提烏斯皇帝自殺。
年。聖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出生。加盧斯( Gallus )皇帝逝世。
年。教宗利伯略、米蘭主教狄奧尼修斯( Dionysius )和卡利亞里主教路西弗( Lucifer )被米蘭的亞流主義會議流放。聖亞他那修第三次流亡。
年。普瓦捷的聖希拉里被流放。
年。利伯略(據亞流主義者稱)簽署了一份亞流主義信經,並於主後 358 年返回羅馬。
年。阿里米努姆( Ariminum )會議。君士坦丁堡的馬其頓尼烏斯( Macedonius )被罷免。優多克修斯( Eudoxius )被祝聖為主教。
年。尤利安( Julian )皇帝。
年。聖亞他那修第四次流亡。
年。尤利安皇帝逝世。聖亞他那修復職。斐利克斯( Felix )教宗。
年。約維安( Jovian )皇帝逝世。瓦倫提尼安( Valentinian )和瓦倫斯( Valens )皇帝。
年。利伯略於九月逝世。達馬蘇斯( Damasus )被選為繼任者,但烏爾西努斯( Ursinus )也聲稱擁有該主教職位。
年。格拉提安( Gratian )雖年幼,仍被其父瓦倫提尼安宣告為奧古斯都。
年。聖安波羅修在法律事務和「執政官」職位上取得成功。
年。聖巴西流( St. Basil ),凱撒利亞主教。
年。拿先斯的聖貴格利( St. Gregory of Nazianzus ),蘇西烏姆主教。
年。聖亞他那修逝世。
年。米蘭亞流主義主教奧克森提烏斯( Auxentius )逝世,聖安波羅修雖仍是慕道友,卻被歡呼選為主教。聖馬丁( St. Martin ),圖爾主教。
年。聖安波羅修派遣教士代表團前往聖巴西流,請求已故米蘭天主教主教聖狄奧尼修斯的遺體。 [ 聖巴西流,《書信》 197 。 ]
年。瓦倫提尼安於十一月逝世。他的兒子瓦倫提尼安雖年僅四歲,仍被格拉提安承認為東方皇帝。
年。聖安波羅修撰寫了三卷《論童貞》( De Virginibus );一卷《論寡婦》( De Viduis );隨後是《論童貞》( De Virginitate )一書。
年。應格拉提安之請,撰寫了《論信心》( De Fide )前兩卷,當時格拉提安正出發援助瓦倫斯對抗哥特人。瓦倫斯在亞德里亞堡被擊敗並殺害。許多基督徒被俘,聖安波羅修出售教會器皿以贖回他們。
年。狄奧多西( Theodosius )被宣告為奧古斯都。聖巴西流和敘利亞的聖以法蓮( St. Ephrem Syrum )逝世。格拉提安從色雷斯返回途中,請求聖安波羅修前來會面,並收到了《論信心》( De Fide )的前兩卷,並要求再寫一卷關於聖靈的;後者於兩年後完成。聖安波羅修的兄弟薩蒂魯斯( Satyrus )逝世。關於他逝世的兩篇論文被撰寫。
年。羅馬饑荒。——見《論職責》( De Off. ) III. 46–48 。
年。狄奧多西在帖撒羅尼迦受洗。《論信心》( De Fide )第三至五卷大約在此時撰寫。被格拉提安沒收的巴西利卡被歸還給教會。
年。在達馬蘇斯領導下於羅馬舉行會議,聖安波羅修出席。可能在同年,聖安波羅修不顧亞流主義的反對,祝聖阿內米烏斯( Anemius )為西爾米烏姆主教。
年。哥特人領袖亞他那利庫斯( Athanaricus )在君士坦丁堡逝世。三卷《論聖靈》( De Spiritu Sancto )被撰寫。亞歷山大主教彼得逝世。君士坦丁堡普世會議在安提阿的米利提烏斯( Meletius )主持下召開。在阿奎萊亞也舉行了一次會議,聖安波羅修在其中扮演了主導角色,反對異端帕拉迪烏斯( Palladius )和塞昆迪亞努斯( Secundianus )。會議記錄載於《書信》 9–12 。
年。聖安波羅修主持義大利主教會議,審議安提阿和君士坦丁堡的紛爭。《書信》 13 (致狄奧多西)和 14 (他的回覆)闡述了會議進程。狄奧多西召集了一次會議在君士坦丁堡審議同樣的事項。
年。格拉提安下令將羅馬廣場上的勝利女神像移走。 [ 《書信》 17, 18 。 ] 帖撒羅尼迦主教阿科利烏斯( Acholius )逝世,由阿尼修斯( Anysius )繼任。
年。普利西利安派( Priscillianists )徒勞地試圖通過訪問羅馬和米蘭來爭取達馬蘇斯和聖安波羅修的支持。八月二十五日,格拉提安在馬克西穆斯( Maximus )的煽動下在里昂被刺殺。羅馬發生大饑荒。 [ 《論職責》( De Off. ) III. 7, 49 ;《書信》 18 。 ]
年。聖安波羅修第一次出使馬克西穆斯,代表皇后尤斯蒂娜( Justina )及其子瓦倫提尼安二世。
年。城市總督辛馬庫斯( Symmachus )致瓦倫提尼安的備忘錄,請求恢復勝利祭壇,以及聖安波羅修的回覆。 [ 《書信》 17, 18 。 ] 在波爾多舉行會議,反對普利西利安派。達馬蘇斯逝世,由西里修斯( Siricius )繼任教宗。
年。普利西利安及其同伴在西班牙主教伊達修斯( Idacius )和伊塔修斯( Ithacius )的煽動下,在特里爾被判處死刑。伊塔修斯派祝聖斐利克斯為主教。 [ 《書信》 42–51 。 ] 尤斯蒂娜在聖週期間在米蘭迫害天主教徒。 [ 《書信》 20 。 ] 瓦倫提尼安二世的法律,賦予亞流主義者與天主教徒平等的權利。奧克森提烏斯聲稱擁有米蘭主教職位。 [ 《反奧克森提烏斯講道》和《書信》 21 。 ] 一位寡婦委託給特倫特教會的存款被帝國命令奪走,聖安波羅修成功地使其歸還。 [ 《論職責》( De Off. ) II. 29, 150, 151 。 ] 米蘭新巴西利卡被祝聖。
年。發現聖熱爾瓦西烏斯( St. Gervasius )和普羅塔西烏斯( Protasius )的遺體。 [ 《書信》 22 。 ] 《書信》 23 致埃米利亞省主教,關於遵守復活節的正確日期。
年。撰寫《聖路加福音釋義》。
年。聖奧古斯丁在復活節於米蘭由聖安波羅修施洗。聖安波羅修第二次出使馬克西穆斯。 [ 《書信》 24 。 ] 聖安波羅修因拒絕與殺害其君主者交通而被驅逐出特里爾。同年晚些時候,馬克西穆斯進入義大利並佔領米蘭。
年。在君士坦丁堡,亞流主義者摧毀了天主教主教內克塔里烏斯( Nectarius )的住所。 [ 《書信》 40,
。 ] 尤斯蒂娜逝世,瓦倫提尼安二世被狄奧多西歸信。狄奧多西進軍馬克西穆斯,馬克西穆斯處處受挫 [ 《書信》 40,
,並在阿奎萊亞被處決。第三次關於勝利祭壇的申請。
年。狄奧多西以過度殘酷的方式懲罰帖撒羅尼迦的叛亂,導致他被排除在聖餐之外,並受到聖安波羅修的嚴厲斥責。皇帝的悔罪並重新被接納聖餐。在米蘭舉行會議,反對伊塔修斯異端和特里爾主教斐利克斯。 [ 《書信》 51 。 ]
年。羅馬元老院部分代表團致瓦倫提尼安,請求恢復廣場上的勝利祭壇。 [ 《書信》 57,
。 ] 《論童貞女的教導》( De institutione Virginis )大約在此時撰寫,以及《論職責》( De Officiis )。
年。瓦倫提尼安二世在維埃納被阿爾博加斯特( Arbogastes )殺害 [ 《書信》 53,
;《論瓦倫提尼安之死》( De ob. Valent. ) 25 ff.] 。他的遺體被運到米蘭。演講《論瓦倫提尼安之死慰藉》( Consolatio de ob. Val. )。元老院再次派遣代表團致尤金尼烏斯( Eugenius ),關於勝利祭壇 [ 《書信》 57,
。
年。尤金尼烏斯抵達米蘭時,聖安波羅修離開城市前往博洛尼亞、法文提亞和佛羅倫斯。致尤金尼烏斯和薩比努斯( Sabinus )的信件大約在此時撰寫。
年。在佛羅倫斯,聖安波羅修祝聖了一座巴西利卡,其中安放了他從博洛尼亞帶來的殉道者維塔利斯( Vitalis )和阿格里科拉( Agricola )的遺體。他在此場合的演講被題為《勸勉童貞》( Exhortatio Virginitatis )。他撰寫了《書信》 59 。
年。狄奧多西從君士坦丁堡出發對抗尤金尼烏斯。大約在八月初,聖安波羅修返回米蘭。尤金尼烏斯被狄奧多西擊敗並殺害,九月六日。聖安波羅修求情並為尤金尼烏斯的追隨者獲得赦免。此後,聖安波羅修撰寫了《詩篇 35–40 釋義》( Enarrationes on Psalms 35–40 )和《書信》 61, 62 。
年。狄奧多西在米蘭逝世。聖安波羅修的演講《論狄奧多西之死》( De obitu Theodosii )。霍諾里烏斯( Honorius )和阿卡迪烏斯( Arcadius )皇帝。聖奧古斯丁,希波主教。魯菲努斯( Rufinus )逝世。
年。維爾切利( Vercellæ )的紛爭,促使撰寫《書信》 63 ,並訪問該教會。
年。聖安波羅修為提奇努姆( Ticinum )祝聖了一位主教,不久後病倒。他開始撰寫《詩篇 43 釋義》( Enarratio on Psalm 43 ),但未完成;並在受難節和復活節前夕之間的夜晚逝世,他推薦辛普利奇安努斯( Simplicianus )為其繼任者。
聖安波羅修與普世教會的大公教導完全一致。聖奧古斯丁稱他為「教會忠實的教師,甚至冒著生命危險,最堅定地捍衛大公真理,」 [1] 「羅馬世界毫不猶豫地宣揚他的技巧、堅毅、勞苦和危險,無論是因他所行的,還是因他所寫的。」 [2] 在信仰和道德方面,他透過言行極大地造福了教會,並被聖耶柔米稱為「教會的柱石。」 [3]
在他的教義論文中,特別是他的《論信仰》一書中,他展現了高超的技巧和洞察力,他的論證充分而清晰,以耐心的勤奮應對最微妙的反對意見。幾乎沒有任何一位古代作家比聖安波羅修在他的《論信仰》( De Fide )和《論聖靈》( De Spiritu Sancto )中,更清晰、更有說服力地闡述了三位一體的奧秘及其相關的神學難題。
在他對聖經的闡釋中,他處理了三重意義:字面意義、道德意義和奧秘意義,然而,他對後者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和時間。他特別關注那些在字面意義上可能與健全道德有所偏離的經文的奧秘解釋。他對許多簡單事實的奧秘解釋也充滿美感,例如他對建造方舟的故事、以撒的婚姻以及列祖的祝福的處理。字面意義主要體現在《六日創世記》( Hexaëmeron )、《論樂園》( De Paradiso )、《挪亞與方舟》( Noah and the Ark )以及《路加福音釋義》(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Luke )中。道德意義雖然貫穿他的著作,但在《詩篇釋義》( Expositions of the Psalms )中得到了更為特別的探討。
聖安波羅修是希臘作家的勤奮學生,他經常大量地追隨他們,特別是奧利根和迪迪姆斯,以及聖巴西流大帝和聖亞他那修,他也從斐羅那裡借鑒了許多寓意解釋的觀點。他喜歡引用聖經證明,當他從理性論證時,也常常用一些引文或參考來證實他的論點,這對他來說是輕而易舉的,因為他從受聖職以來,就如此勤奮地研讀聖經。
關於稱義,聖安波羅修將整個工作歸因於聖靈,聖靈在我們心中印證我們,正如我們在身體上接受外在的記號一樣。透過聖靈,我們領受了收養恩典的一部分。基督按照祂豐盛的威嚴是完全的;我們則透過在美德上的持續進步而得以完全。 [4]
[5] 聖靈將新生命賜予靈魂,並將其奧秘地與基督聯合。至於聖餐中真實臨在的教義,他的教導同樣明確。在他的《論信仰》一書中,他論及聖餐元素時說,它們「藉著神聖禱告的奧秘被轉化( transfigurantur ,轉化) [6] 為肉和血。」 [7] 他還在許多地方以同樣的意義解釋了各種經文。本著同樣的精神,他堅持認為,悔改後赦罪的權柄歸屬於教會的事工。 [8] 聖徒的代禱,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對他們的呼求,也同樣得到支持。 [9]
LXX )翻譯而來的拉丁文譯本,其中包含次經,其文風非常粗糙,甚至模仿希臘語的句法。聖安波羅修和聖奧古斯丁都使用過這個譯本的修訂版。但我們的作者似乎非常獨立,使用了幾種不同的聖經譯本,看來他經常自己從七十士譯本翻譯,也參考了辛馬庫斯( Symmachus )、提奧多田( Theodotion )和亞居拉( Aquila )的譯本,儘管他對後者的評價較低。他說,當先知被聖靈感動時,他們因自己的無知而困擾和蒙蔽。 [10] 他斷言,禱告對於理解聖經是必要的。 [11] 新舊約並非同樣容易理解,我們不應批評我們不理解的事物。 [12] 他稱希伯來文為真理, [13] 但指出七十士譯本增添了許多有益之處。 [14]
聖安波羅修屢次指控亞流主義者為達己目的而篡改和操縱聖經,這似乎並非總是完全公正,但這在早期是所有異端團體常受的指控。至於正典,他似乎沒有非常明確的規則。他承認《多比傳》為預言書,《猶滴傳》為正典,他也不區分正典和次經,而智慧書則全部歸於所羅門。他引用《巴錄書》為耶利米書,並將《蘇珊娜史》、《彼勒與大龍》以及其他次經作品稱為「聖經」。他說,以斯拉憑記憶重建了聖經, [15] 他還引用了《以斯拉第四書》。
《駁伯拉糾主義者猶利安》第二卷第 32 章。 [2] 《駁伯拉糾主義者猶利安》第一卷第 40 章。 [3] 《駁魯非努斯》第一卷第 2 章。 [4] 《論聖靈》第一卷第 79 、 80 節;《論信仰》第五卷第 91 節。 [5] 《論悔罪》第一卷第 36 節。 [6] 關於早期教會拉丁文中 transfigurantur 一詞的含義,可參考特土良《駁普拉西亞》第 27 章:「 Transfiguratio interremptio est pristini. Omne enim, quodcunque transfiguratur in aliud desinit esse quod fuerat, et incipit esse quod non erat. 」(轉化是舊有的終結。因為凡轉化為他物的,就停止了它原來的樣子,而開始成為它從未是過的樣子。) [7] 《論信仰》第四卷第 124 節。 [8] 《論悔罪》第二卷第 12 節等。 [9] 《書信》第 22 封,《論提奧多西之死》第 41-51 節;《論寡婦》第 55 節。 [10] 《論亞伯拉罕》第二卷第 61 節。 [11] 詩篇一一八篇 59 節。 [12] 《書信》第 63-78 封,《論樂園》第二卷第 7 節。 [13] 《論挪亞與方舟》第十二卷第 60 節。 [14] 《六日創世記》第五卷第 20 節。 [15] 《書信》第 63 封第 30 節。
聖安波羅修,米蘭主教,教會四位拉丁教父之一,出身於羅馬一個顯赫家族,該家族信奉基督教已有一段時日,其成員中既有殉道者,也有國家官員。
他的父親,同樣名叫安波羅修,曾任高盧總督,其管轄權涵蓋西班牙、不列顛、山內高盧和山外高盧。他的主要官邸位於特里爾,聖安波羅修很可能於公元 340 年在此出生,這似乎是最有可能的。 [1]
Satyrus )與聖安波羅修一同前往羅馬,時間不早於 353 年。他的姐姐馬塞利娜( Marcellina )於聖誕節從教宗利伯略( Liberius )手中領受聖衣,確切年份不詳。
未來的這位主教在此專心研習法律,並取得巨大成功。他在法律方面的才能和普遍聲譽很快使他獲得晉升,約在公元 370 年,他被禁衛軍總督普羅布斯( Probus )任命為利古里亞和埃米利亞的總督,職銜為執政官。 [2] 據說,普羅布斯在此場合對聖安波羅修的講話以「去吧,行事不要像法官,而要像主教」作結。安波羅修對此建議奉行不悖,由於他的公正和仁慈,人們看待他更像一位父親而非一位法官。 [3]
Auxentius ) [4] ,這位預定的亞流主義米蘭主教於公元 374 年去世。據說,在討論其繼任人選時,會眾中一個孩子喊道:「安波羅修主教!」儘管他只是一名慕道者,按教會法規不合資格,但群眾立即以歡呼聲選出了他。
Paulinus ,可能是米蘭的一位書記)的說法,他訴諸了一些可疑的手段,以逃避加諸於他的尊榮。但當他的選舉獲得皇帝瓦倫提尼安( Valentinian )批准後,他認識到自己的任命是神的旨意,並堅持由一位天主教神父為他施洗。八天後,即公元 374 年 12 月 7 日,他被祝聖為主教。
新主教的首要任務是立即放棄世俗財產,將金銀施捨給窮人和教會,並將其地產的管理權(除了為其姐姐保留的終身權益)交給他的哥哥薩蒂魯斯。薩蒂魯斯放棄了自己的職務前來協助他,使他能全身心投入神學研究和其他主教職責。
St. Basil the Great )和亞歷山大的迪迪姆斯( Didymus of Alexandria )。連聖耶柔米( St. Jerome )這樣的人物也曾指責他抄襲。他的天賦和對希臘語的透徹了解對他大有裨益,正如他自己所說 [5] ,他必須同時學習和教導。
聖安波羅修的生平是履行主教職責的典範。除了公開的職務外,他每天花大量時間學習和靈修。 [6] 他
每個主日和特定節期每天講道。他為慕道者預備洗禮的工作大獲成功,其中受他教導的包括聖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
Justina )仍然是亞流主義者,但在皇帝格拉提安( Gratian )在世時影響力不大,格拉提安非常敬愛聖安波羅修。然而,在格拉提安於公元 383 年被謀殺後,他的弟弟瓦倫提尼安二世( Valentinian II ),一個年僅十二歲的男孩,繼承了皇位,自然深受其母親影響。尤斯蒂娜引導他支持亞流主義者要求使用位於米蘭城牆外的波爾西安大教堂( Portian basilica )。遭到拒絕後,他們再次申請使用城內更大更新的大教堂。安波羅修回答說:「皇帝有他的宮殿,讓他把教會留給主教吧。」士兵被派去確保大教堂的交付,但聖安波羅修與信徒們佔據了建築物,並留在裡面,唱詩歌和讚美詩,直到士兵撤退。
聖安波羅修在對抗義大利日漸式微的異教方面,與對抗亞流主義一樣成功。直到近代,異教崇拜的許多殘餘之一是羅馬元老院中的勝利祭壇( Altar of Victory ),該祭壇在格拉提安統治下被移除;羅馬總督西馬庫斯( Symmachus ),他本人是異教徒,但也是聖安波羅修的朋友,向瓦倫提尼安二世請求恢復祭壇,安波羅修在寫給這位年輕皇帝的兩封書信( 17 、 18 )中成功地反對了這一請求。後來,當狄奧多西( Theodosius )掌握帝國權力時 [ 公元 387 年 ] ,又一次嘗試恢復祭壇,但再次受挫。再後來,篡位者尤金尼烏斯( Eugenius )認為採取異教徒一方的立場是明智之舉 [7] ,勝利祭壇再次被豎立起來,神廟也像往日一樣開放。但這次勝利只持續了很短的時間。當狄奧多西於 394 年春天在阿奎萊亞( Aquileia )擊敗篡位者時,他也擊敗了異教,異教從此不再作為公共宗教而興起,儘管它在私人領域中,在冷漠、寬容和有時的迫害中長期存在。
安波羅修對當時統治者的影響力已由這些事實充分證明,但他有勇氣不僅運用影響力,而且在必要時運用責備和教會紀律。
Valentinian I )統治的嚴酷和其他弊端向他提出勸誡,並要求改正。皇帝的回答為他贏得了榮譽:「好,如果我冒犯了,請為我開出神律所要求的補救措施。」此外,在 390 年的另一個場合,狄奧多西以極其嚴厲的手段鎮壓了帖撒羅尼迦( Thessalonica )的叛亂,導致約 7,000 人被殺。聖安波羅修立即不顧可能對自己造成的後果,就此事寫了一封信(書信 51 ),勸他悔改,並指出在他公開表達悔意之前,他不能允許他參加聖禮的慶祝。另一次,當同一位皇帝膽敢進入教堂的聖所或聖壇,而那是只有神職人員才有權進入的地方時,聖安波羅修責備他並使他退下。
這些教會紀律的行動,也伴隨著其他方面,這位偉大的主教在世俗事務上能夠協助皇室。
Maximus )。當瓦倫提尼安去世時,聖安波羅修在他的葬禮上發表了一篇感人的悼詞,記錄了他的許多美德。狄奧多西在擊敗尤金尼烏斯後沒有活過幾個月。次年一月 [ 公元 395 年 ] ,他在米蘭去世,聖安波羅修為他宣讀的悼詞也流傳至今。
然而,儘管主教將大量時間投入到重要的國家事務中,他從未忽視自己的職責。他每個主日、在重大節日,每天一次或多次講道。他每天舉行聖餐。他的生活以完美的純潔、同情、活力和奉獻為標誌。他總是樂於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因此當奧古斯丁於公元 384 年前來米蘭教授修辭學時,他受到了友善的接待並為之著迷。他歸信的原因,可能更多歸功於聖安波羅修的生命和品格,而非其教導。
聖安波羅修從不厭倦推薦的一個主題是童貞;他的勸勉力量如此之大,以至於母親們常常禁止女兒們去聽他的講道和演講。
著作數量上。其中許多是後來整理成論文的演講,內容涵蓋教義、爭議、釋經和禁慾等所有主題。此外,還留下了大量有價值的書信和一些讚美詩,其中約有四到十二首歸於他名下的讚美詩被認為是真跡,並沿用至今。
然而,除了他的著作以及對亞流主義、異教或世俗權力的抵抗之外,聖安波羅修還致力於在任何機會下積極捍衛教會和正統的事業。儘管薩蒂魯斯於公元 379 年去世,這必然大大增加了聖安波羅修的煩惱,但他一如既往地警惕所有異端侵略的可能性。正是由於他的關懷和對尤斯蒂娜皇后黨派的反對,西爾米烏姆( Sirmium )城才得以在公元 381 年免於接受一位亞流主義主教。同年,當亞流主義者希望獲得東方的大力支持,幾乎說服皇帝在阿奎萊亞召開一次大公會議時,聖安波羅修說服他只召集鄰近的主教,從而避免了一場嚴重的禍患。
397 年健康衰退。據保利努斯記載,斯提利科伯爵( Count Stilicho )說,失去這樣一位人物將威脅義大利的毀滅,因此說服城中貴族請求聖安波羅修祈求更長的壽命。但聖人回答說:「我活在你們中間,並未羞於活著,我也不懼怕死亡,因為我們有一位良善的主。」當一些旁觀者低聲討論誰將是聖安波羅修的繼任者,並提到辛普利西安( Simplicianus )時,他聽到了,說:「一位老人,但良善。」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個小時裡,安波羅修雙臂伸展成十字形,禱告著。維爾切利( Vercellæ )主教奧諾拉圖斯( Honoratus )躺在另一個房間裡,聽到自己被呼喚了三次,下來後,將主的身軀遞給他,領受之後,聖安波羅修於聖週五晚上,即公元 397 年 4 月 4 日至 5 日,嚥下最後一口氣,並於復活節早晨安葬在米蘭的安波羅修大教堂( Ambrosian basilica ),他在那裡至今仍受人尊敬,安波羅修禮儀和儀式也延續至今,儘管與義大利其他教會的羅馬禮儀有顯著差異,且無疑在聖安波羅修時代之後經歷了許多修改。
確切日期取決於「 barbaracis motibus et bellorum procellis 」(野蠻人的騷動和戰爭的風暴)等段落(書信 59 , 12-3 )是指公元 387 年對馬克西穆斯的戰爭,還是公元 393-4 年對尤金尼烏斯的戰爭;因此聖安波羅修的出生年份可能是 333 年或 340 年。然而,後者普遍被接受。 [2] 在帝國的 116 個行省中,有 37 個由擁有執政官頭銜的行政官員管轄。 [3] 《論薩蒂魯斯之死》第一卷 25 , 49 , 58 。 [4] 奧克森提烏斯,一位卡帕多奇亞人,由篡奪聖亞他那修亞歷山大教區的格列高利( Gregory )按立為長老。他深受亞流主義者的推崇;當公元 355 年米蘭會議後,天主教主教狄奧尼修斯( Dionysius )與許多其他人一同被流放時,奧克森提烏斯被強行安插為其繼任者,正如聖亞他那修所言,一個拉丁教會接受了一位不懂拉丁語的人作為牧者。聖希拉里( St. Hilary )等人曾試圖將他罷免,但徒勞無功, 369 年奧克森提烏斯在羅馬會議上被開除教籍,但他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職位。 [5] 《論職責》第一卷第一章 4 。 [6] 書信 20 , 15 。 [7] 聖安波羅修書信 57 。
聖安波羅修現存的著作可分為六類:一、教義類;二、釋經類;三、倫理類;四、講道類;五、書信類;六、少量聖詩。
《論信心》( De Fide )。其中最主要的是五卷《論信心》,前兩卷是應皇帝格拉提安( Gratian )的要求於主後 378 年寫成。第三至五卷寫於 379 或 380 年,似乎是根據向民眾發表的講道整理而成 [V. prol. 9, 11; III. 143; IV. 119] 。這部論著旨在駁斥亞流主義者對基督神性的攻擊,並一直享有崇高聲譽,屢次被引用和提及。
《論聖靈》( De Spiritu Sancto )。三卷《論聖靈》可視為上述論著的延續,也是應格拉提安的要求於主後 381 年寫給他的。在這部論著中,聖安波羅修闡明聖靈是神,與父和子同質同體。他借鑒了希臘教父,如聖狄迪默斯( Didymus )、大巴西流( Basil the Great )和亞他那修( Athanasius ),並因此受到聖耶柔米( Jerome )的攻擊。參見魯非努斯( Rufinus ),《駁耶柔米辯護詞》( Apol. adv. Hieron. ) II. 23–25 。
《論主道成肉身之奧秘》( De Incarnationis Dominicæ Sacramento )。這部關於主道成肉身奧秘的著作,源於格拉提安的兩位亞流主義內侍向聖安波羅修公開辯論的挑戰。保利努斯( Paulinus )在其《聖安波羅修生平》( life of St. Ambrose )中記載,在約定的日子,他們被拋出馬車而喪命。次日,為免民眾失望,聖安波羅修發表了這篇講道,但其中提及挑戰者缺席的說法,與保利努斯的記載略有不符。這部論著是為捍衛我們主的神性與永恆性,以及祂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提供了極有價值的論證。在重寫這篇講道時,主教補充駁斥了「受生者與未受生者不可能同質同體」的論點。這部論著可視為《論信心》的補充。
《論奧秘》( De Mysteriis )。這是一部關於奧秘的寶貴論著,聖安波羅修在此標題下涵蓋了洗禮( Baptism )及其補充——堅振禮,以及聖餐( Eucharist )。它與聖耶路撒冷的區利羅( Cyril of Jerusalem )的《奧秘教理講授》( Catecheses Mystagogicæ )有些相似,闡述了這些聖禮的教義和儀式。一些現代學者曾基於教義理由質疑這部作品的真實性,但他們的論點缺乏充分依據,因為其教導可在聖安波羅修的許多其他段落中找到平行之處。寫作日期不確定,但可能約在主後 387 年。
《論悔罪二書》( Libri duo de pœnitentia )。這些關於悔罪的書約寫於主後 384 年,旨在駁斥諾窪天派( Novatians )。在第一卷中,作者證明了赦罪的權柄是基督留給祂的教會的。在第二卷中,他強調悔改( Repentance )和認罪( Confession )的必要性,同時駁斥了諾窪天派對希伯來書六章 4-6 節和馬太福音十二章 31-32 節的解釋。這部論著也曾被一些現代學者無端地基於教義理由質疑。
這些論著都收錄在本卷中。
聖安波羅修習慣於在系列講座中解釋聖經各卷,隨後常應朋友之請,將其整理成我們現今所見的論著形式。此類作品包括:
《六日創世記》( Hexaëmeron )。這部論著闡釋了創世六日工作(創世記一章 1-26 節)的字面意義和道德意義,由九篇對米蘭民眾的講道組成,發表於大齋期最後一週,可能在主後 389 年,現分為六卷。作者研究過奧利根( Origen ),但更傾向於聖希坡律陀( Hippolytus )和大巴西流的教導,儘管他自己的表達方式常有不同。
《論樂園》( De Paradiso )。這是聖安波羅修現存著作中最早或最早之一,儘管確切日期不確定。其中他討論了樂園是什麼、在哪裡,以及我們始祖在樂園中的生活、試探、墮落及其結果,並回答了諾斯底主義者( Gnostics )和摩尼教( Manichees )的一些詭辯。他也進行了寓意式的闡釋,將樂園比作人的靈魂。
《論該隱與亞伯》( De Cain et Abel )。這部論著現分為兩卷,但這種劃分過於粗糙,不像是作者所為。至於日期,它晚於上一部論著,但可能相隔不遠。其解釋非常神秘,觸及道德和教義問題。
《論挪亞與方舟》( De Noe et Arca )。這部論著傳至我們時已殘缺不全。它可能寫於《論職責》( De Officiis )和《論亞伯拉罕》( De Abraham )之前,但晚於《論樂園》和《論該隱與亞伯》,儘管確切日期無法確定。其解釋兼具字面和寓意。
《論列祖》( De Patriarchis )。七卷,於主後 387 或 388 年左右的不同日期講道並寫成。這些著作沿用了前述論著中的解釋方式。
《論避世》( De fuga sæculi )。可能寫於主後 389-390 年。這是一部富有教益的論著,闡明了避免世俗危險的必要性,並為那些必須生活在世俗中的人,指明瞭如何最安全地度過。
《論以利亞與禁食》( De Elia et jejunio )。這部論著由大齋期期間的講道組成,肯定在主後 386 年之後,可能是 389 年。
《論多比亞》( De Tobia )。聖奧古斯丁( Augustine )曾引用此作( C. Jul. Pelag. I. 3, 10 ),由關於多比亞故事的講道組成,主要針對高利貸行為。
《論耶斯列人拿伯》( De Nabuthe Jezraelita )。一兩篇反對貪婪的講道,可能寫於主後 395 年左右。
《論約伯與大衛的懇求四書》( Libri iv. de interpellatione Job et David )。第一和第三卷以約伯為主題,第二和第四卷以大衛為主題,構成了一系列講道,其日期不確定。
《先知大衛致奧古斯都提奧多西辯護詞》( Apologia prophetæ David ad Theodosium Augustum )。一系列講道,似乎發表於主後 384 年左右,也為聖奧古斯丁所引用。
《大衛詩篇十二篇釋義》( Enarrationes in xii. Psalmos Davidicos )。對詩篇 1 、 35-40 、 43 、 45 、 47 、 48 、 61 篇(按聖安波羅修的編號)的註釋。這些似乎部分是講道,部分是在不同日期口述的,其中許多內容借鑒自聖巴西流。
《詩篇一一八篇釋義》( Expositio Psalmi cxviii. )。這部論著是聖安波羅修所有著作中
最精心編寫的之一,由二十二篇對信徒的講道組成,每篇講道涵蓋詩篇的一個分段。從各種暗示來看,這部完成的作品約在主後 388 年。
《路加福音釋義》( Expositio Evangelii secundum Lucam )。這部註釋的十卷同樣由講道組成,聖安波羅修在 386 和 387 年的一兩年期間解釋了這部福音書。
《論聖職人員的職責》( De Officiis Ministrorum )。共三卷,收錄在本系列中。
《論童貞女》( De Virginibus )。三卷關於童貞女的著作,寫於 377 年,致其姊妹馬塞利娜( Marcellina ),可能像聖安波羅修的大部分論著一樣,是從講道修訂而來,其中第一篇講道發表於 1 月 21 日聖亞納斯( St. Agnes )節。從開篇章節判斷,這似乎是聖安波羅修最早的著作。這部論著為聖耶柔米、聖奧古斯丁、卡西安( Cassian )等人所提及。
《論寡婦》( De Viduis )。這部較短的關於寡婦的著作,可能寫於上一部論著之後不久。
《論童貞》( De Virginitate )。一部關於童貞的論著,其日期無法確定,但在第九章中提及了《論寡婦》這部著作。
《論童貞女的培養》( De Institutione Virginis )。一部關於童貞女訓練和紀律的論著,致尤西比烏斯( Eusebius ),他可能是博洛尼亞的主教或貴族,寫於聖安波羅修接納其侄女進入童貞女行列之後,可能約在主後 391 或 392 年。
《勸勉童貞》( Exhortatio Virginitatis )。一篇讚美童貞的講道,發表於聖安波羅修在佛羅倫薩祝聖一座教堂之際,主後 393 或 394 年。
《駁奧克森提烏斯》( Contra Auxentium )。一篇反對奧克森提烏斯( Auxentius )的講道,關於將大教堂交給亞流主義者的問題,通常插入在聖安波羅修書信的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封之間。
《論兄弟薩提魯斯之逝》( De Excessu fratris Satyri )。兩篇關於聖安波羅修兄弟薩提魯斯逝世的講道,收錄在本卷中。
《論瓦倫提尼安之死慰藉詞》( De obitu Valentiniani Consolatio )。皇帝瓦倫提尼安( Valentinian )被維也納伯爵阿爾博加斯特( Arbogastes )謀殺後,其遺體被運至米蘭,兩個月未下葬。最終,提奧多西( Theodosius )發出必要敕令,在葬禮上,聖安波羅修發表了題為「慰藉詞」的演講。
《論提奧多西之死演說》( De obitu Theodosii oratio )。在皇帝提奧多西逝世四十天後,於米蘭在霍諾留( Honorius )皇帝面前發表的演說。
聖安波羅修的本篤會編輯者將其書信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他們認為可以確定日期的;第二類是沒有提供任何數據來得出結論的。在許多情況下,確切的年份可能不像編輯者所呈現的那樣確定,但它們似乎以相當可能的時間順序排列。
致皇帝格拉提安,回應他要求撰寫《論信心》論著的請求。寫於主後 379 年 8 月之前,因格拉提安於該月來到米蘭。
致主教康斯坦提烏斯( Constantius ),關於主教職責,並委託他照管科爾內利烏斯廣場( Forum Cornelii )或伊莫拉( Imola )的空缺教區。可能寫於主後 379 年左右。
4. 致科莫( Comum )主教科爾內利烏斯( Cornelius ),第一封是友誼信,第二封還包含邀請參加勞斯龐培亞( Laus Pompeia ,今米蘭附近的洛迪韋基奧)主教巴西安努斯( Bassianus )祝聖教堂的儀式。可能寫於主後 381 年之後。
6. 致維羅納( Verona )主教西亞格里烏斯( Syagrius )。關於對童貞女印迪西亞( Indicia )的虛假指控。它們可能寫於主後 380 年。
8. 致尤斯圖斯( Justus ),可能是里昂主教。關於聖經。如果尤斯圖斯是里昂主教的推測正確,則寫於約 380 或 381 年。
關於主後 381 年舉行的阿奎萊亞( Aquileia )會議的書信,致高盧各省主教,致皇帝格拉提安及其同僚。兩個人,帕拉迪烏斯( Palladius )和塞昆迪亞努斯( Secundianus ),持有亞流主義觀點,前者似乎曾請求格拉提安召開一次大公會議,聲稱自己被不公正地定罪。聖安波羅修向皇帝指出,兩個人正統性的問題可以由義大利的一個地方會議解決;結果,根據皇帝的命令,一個義大利主教會議在阿奎萊亞召開,其他主教也獲准參加。帕拉迪烏斯和塞昆迪亞努斯被定罪,這些書信與會議的議程有關。它們可能由聖安波羅修以會議的名義寫於主後 381 年。
14. 兩封致提奧多西的書信,前一封報告了可能在米蘭舉行的一個會議關於安提阿( Antioch )美利提烏斯( Meletian )分裂的決定,後一封進一步表達了主教們希望就此問題以及亞波利拿留( Apollinaris )的觀點召開會議的願望。寫於主後 381 或 382 年。
致馬其頓( Macedonia )主教,回應他們關於帖撒羅尼迦( Thessalonica )主教阿科利烏斯( Acholius )逝世的通知,阿科利烏斯曾為提奧多西施洗,並在羅馬的一個會議上與聖安波羅修會面。寫於主後 383 年。
致阿尼西烏斯( Anicius ),關於他被選為阿科利烏斯的繼任者,聖安波羅修讚揚了阿科利烏斯的勞苦和生平。寫於主後 383 年。
18. 關於西馬庫斯( Symmachus )和異教元老試圖恢復羅馬元老院中勝利女神像和祭壇的事件,此舉於主後 384 年被聖安波羅修挫敗。
致特倫特( Trent )主教維吉利烏斯( Vigilius ),他後來殉道,可能寫於主後 385 年左右。
致其姊妹馬塞利娜,講述亞流主義者和帝國黨派試圖佔領米蘭一座大教堂的失敗嘗試,主後 385 年。
致皇帝瓦倫提尼安二世,拒絕在世俗法官面前與亞流主義者奧克森提烏斯辯論的挑戰。主後 386 年。
致其姊妹馬塞利娜,講述聖熱爾瓦西烏斯( Gervasius )和普羅塔西烏斯( Protasius )遺體被發現及其隨後發生的神蹟。寫於主後 386 年。
致艾米利亞( Æmilia )省主教,關於復活節的正確日期, 387 年。寫於主後 386 年。
致瓦倫提尼安二世,講述聖安波羅修第二次為他出使馬克西穆斯( Maximus )的任務。可能寫於主後 387 年。
26. 前一封題為致斯圖迪烏斯( Studius ),後一封致伊雷奈烏斯( Irenæus ),但從內部證據來看,這兩人似乎是同一人。它處理的問題是,作為基督徒的法官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合法地判處某人死刑。可能寫於主後 388 年左右。
致伊雷奈烏斯,關於各種問題。寫於主後 387 年左右。
致神職人員奧倫提亞努斯( Orontianus ),關於靈魂和其他問題。寫於 386 年之後。
38. 致辛普利西安努斯( Simplicianus ),他後來成為聖安波羅修在米蘭教區的繼任者,闡明聖潔是完全的自由。
致福斯提努斯( Faustinus ),關於一位姊妹的逝世。可能寫於主後 387 年之後。
致提奧多西。美索不達米亞( Mesopotamia )卡利尼庫姆( Callinicum )的猶太會堂被基督徒摧毀,瓦倫提尼安異端( Valentinian heretics )的聚會所也被天主教徒焚燒,提奧多西命令主教自費重建會堂,並懲罰修道士。聖安波羅修向皇帝提出抗議,從他給姊妹的下一封信來看,起初並未成功。
致其姊妹馬塞利娜,講述上述情況,並告訴她他在皇帝面前的講道,以及他隨後拒絕舉行聖餐,直到皇帝承諾撤銷命令。這兩封信的日期是主後 388 年。
聖安波羅修和米蘭主教會議對教宗西里修( Siricius )宣布對約維尼安( Jovinian )及其追隨者處以絕罰的通知的回覆。
44. 致霍倫提亞努斯( Horontianus ),回答他關於創世的一些問題。
致普拉森提亞( Placentia )主教薩比努斯( Sabinus ),回答關於樂園的問題。
致同一人,關於一位亞波利拿留異端。
致同一人,附書信和私人事務。
致克羅馬提烏斯( Chromatius ),可能是阿奎萊亞主教,解釋惡人如何可能被用來發出真實的預言。
致提奧多西,在帖撒羅尼迦大屠殺之後。寫於主後 390 年。
致提提亞努斯( Titianus )的私人信件。
致提奧多西,表達聖安波羅修對瓦倫提尼安二世被阿爾博加斯特殺害的悲傷。
55. 致尤西比烏斯,他似乎不是出席阿奎萊亞會議的博洛尼亞主教,而是一位聖安波羅修曾為其撰寫《論童貞女的培養》的平信徒朋友。可能寫於主後 392 或 393 年。
致提奧菲魯斯( Theophilus )。安提阿教會因美利提烏斯分裂而產生的困擾,本可在保利努斯逝世時結束,但他卻在臨終前違反教規祝聖了伊瓦格里烏斯( Evagrius )為其繼任者。提奧多西在西方主教的壓力下,召集了卡普阿( Capua )會議,命令弗拉維安( Flavian )出席,但他卻違抗了命令。會議將此事交由亞歷山大的提奧菲魯斯和埃及主教處理。但弗拉維安,正如提奧菲魯斯告知聖安波羅修的,拒絕服從他們的決定。這是聖安波羅修的回覆,建議提奧菲魯斯再次召喚弗拉維安,並將結果告知教宗西里修。這封信肯定寫於主後 391 年末或 392 年初。
致篡位者尤金尼烏斯( Eugenius ),聖安波羅修為避開他而離開米蘭,並未回覆他的信件。寫於主後 393 年。
致主教薩比努斯,關於保利努斯和特拉西亞( Therasia )決定棄絕世俗。可能寫於主後 393 年。
致塞維魯( Severus ),可能是那不勒斯主教,告訴他關於波斯長老雅各( James )決定退隱到坎帕尼亞( Campania ),並將此與他自己因尤金尼烏斯入侵而面臨的困境作對比,主後 393 或 394 年。
致帕特努斯( Paternus ),反對一樁亂倫婚姻的提議。
致提奧多西,在他戰勝尤金尼烏斯之後。寫於主後 394 年。
致同一人,敦促他對尤金尼烏斯的追隨者仁慈。寫於同年。
致維切利( Vercellæ )教會。
書信的第二部分,即那些無法確定日期的書信,從本篤會版本開始。
致伊雷奈烏斯,關於嗎哪。
致辛普利西安努斯,關於出埃及記二十四章 6 節。
致羅慕路斯( Romulus ),關於亞倫用金耳環製造金牛犢。
致辛普利西安努斯,說明摩西如何在與其祭司職分相關的事務上順從亞倫。
致羅慕路斯。解釋申命記二十八章 23 節的經文。
致伊雷奈烏斯,回答關於摩西律法中嚴厲禁止以服裝偽裝性別的問題。
71. 致霍倫提亞努斯,關於彌迦書預言的一部分。
致康斯坦提烏斯,關於割禮儀式。
致伊雷奈烏斯。為何賜下律法,以及以弗所書的範圍。編號為 75 的信顯然是 74 的延續,儘管題為致革利免提亞努斯( Clementianus ),這與第 26 封信的問題相似。
78. 致霍倫提亞努斯,對比猶太人和基督徒的境況。
80. 致貝利西烏斯( Bellicius ),關於從疾病中康復,以及醫治生來瞎眼之人的神蹟。
致某些神職人員,反對沮喪。
致馬塞勒斯( Marcellus ),關於一場訴訟。
致西西尼烏斯( Sisinnius ),讚揚他原諒了未經他同意而結婚的兒子。
致西內吉烏斯( Cynegius )。
86. 致西里修,感謝來信,並推薦普里斯庫斯( Priscus )。
致塞加提烏斯( Segatius ) [ 更可能是費巴迪烏斯( Phæbadius ) ] ,阿讓( Agens )主教,以及波爾多( Bordeaux )主教德爾菲努斯( Delphinus )。信中提及的波利比烏斯( Polybius )在 380 至 390 年間擔任非洲的總督。
致阿提庫斯( Atticus )。推薦普里斯庫斯。
致阿利皮烏斯( Alypius )。確認收到信件。
致安東尼烏斯( Antonius )。關於他與聖安波羅修之間的相互情誼。
致坎迪迪亞努斯( Candidianus ),可能是一位同僚主教。一封表達情誼的信。
Justina )於主後 385-386 年煽動的迫害期間,聖安波羅修和信徒們整夜待在大教堂中,這位聖潔的主教讓民眾歌唱詩篇和聖詩。許多聖詩被歸於聖安波羅修名下,一些編輯者將其數量縮減到十二首,然而其中只有四首確定是他的作品。
《萬物永恆創造者》( Eterne rerum Conditor ),為聖奧古斯丁在《回憶錄》( Retract. ) I. 21 中提及,聖安波羅修本人在《六日創世記》( Hexaëm. ) V. 24, 88 中提及。這首聖詩至今仍在主日晨禱中使用。
《神,萬物創造者》( Deus Creator omnium )。為聖奧古斯丁在《懺悔錄》( Conf. ) IX. 12, 32 中引用。
《第三時辰已至》( Jam surigit hora tertia )。也為聖奧古斯丁引用。
《來吧,萬民救贖主》( Veni Redemptor gentium )。一首聖誕聖詩,為教宗塞萊斯廷( Celestine )於主後 430 年在羅馬主教會議前針對聶斯脫里主義者( Nestorians )的講道中引用,也為其他作者引用。
Illuminans Altissimus )開頭的,被卡西奧多魯斯( Cassiodorus )引用為聖安波羅修的顯現節聖詩,同一作者還提及另一首《我心禱告主》( Orabo mente Dominum )。本篤會編輯者承認另外六首聖詩,但它們沒有早於可敬者比德( Venerable Bede )的權威支持。
本卷當然無法包含對某些存疑或確定為偽作進行批判性審查所需的論證和討論,但可以列出它們的名稱並陳述某些結論。
《猶太戰爭五書》( Five books on the Jewish war ),通常歸於希吉西普斯( Hegisippus )。這是約瑟夫斯( Josephus )著名作品的拉丁文翻譯和部分濃縮。伊姆( Ihm ),一位對聖安波羅修研究非常透徹的學者,經過仔細審查後,似乎傾向於堅持這是聖安波羅修的作品。
《論神的律法》( De lege Dei )。這部論著,是四世紀羅馬法的一種概要,並將其與摩西律法進行比較,在邁( Mai ) [1] 出版的譯本中歸於聖安波羅修,據說他是在提奧多西的命令下承擔這項工作的。然而,這部論著的真實性可能永遠存在許多疑問。
在或多或少存疑的作品中,有《論聖禮》( De Sacramentis ),本篤會編輯者承認,但伊姆拒絕,且似乎有充分理由。
《大衛第二次辯護詞》( Apologia David altera )。為伊拉斯謨( Erasmus )、蒂勒蒙( Tillemont )和伊姆所懷疑。
《論獻身童貞女的墮落》( De lapsu Virginis consecratæ )。對一位墮落的童貞女及其誘惑者的嚴厲譴責。這部論著似乎是由某位尼西塔斯( Nicetas )主教所寫,一份手稿提及它曾由聖安波羅修修訂。
還有三篇簡短的講道,一些人歸於聖安波羅修名下,涉及變賣一切賙濟窮人的問題。其中一些內容與聖安波羅修相似,但其措辭和風格則不然。
《以賽亞書釋義》( Expositio Isaiæ prophetiæ ),為聖奧古斯丁和聖安波羅修本人所提及。
《論重生聖禮或論哲學》( Liber de Sacramento regenerationis sive de philosophia ),為聖奧古斯丁所提及。
《致潘索菲烏斯少年書》( Libellus ad Pansophium puerum ),根據保利努斯在其《聖安波羅修生平》中的記載,寫於主後 393-394 年。
《列王四書》( Libri quatuor regnorum ),在《猶太戰爭》一書的引言中提及。
《信仰釋義》( Expositio fidei ),為提奧多瑞特( Theodoret )和其他人引用為聖安波羅修的著作。
《古代著作新集》( Scriptorum veterum nova Collectio ),第十卷。
聖安波羅修著作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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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